宁波、广州探索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 人口或加速聚集

政策正在顺应人口向大城市及其周边都市圈和城市群集中的趋势,宁波、广州后,或有更多城市响应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宁波市落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20年9月11日起进一步放开宁波市落户条件。

通知指出,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 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缴纳年限。现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在宁波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

无独有偶。7月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出,要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程应游8月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称,“这一规定放宽了人才的户籍限制,缩减专业人才入户时间,这在国内地方立法尚属首次,也是广州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

目前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程应游表示,《条例(草案)》如获通过,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跨区纳才”的城市。 

宁波和广州放开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反映了什么样的趋势?未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为何?城市群内部又蕴含了什么样的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