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版发布,实行农药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条例》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