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引进民企总部最高可奖6000万】天津市合作交流办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提出,民营企业在津新设总部,可享千万元以上补助和奖励。对新设总部按照其首年地方财政贡献额度分3年给予奖励。地方财政贡献额度在0.5亿元至1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在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6000万元;在2亿元以上的另行研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自认定当年开始,分3年按40%、40%、20%的比例拨付。(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