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东方资管、长城资管的发债申请 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同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2021年金融债券,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要求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资金用途管理,发行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应主要用于不良资产收购及处置、债转股等主营业务。另外,同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发行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计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