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但发行人于8月30日方完成披露。因此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2021]126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但发行人于8月30日方完成披露。因此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2021]126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