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公告,本公司对除“21阳光城MTN001”以外的其他债务(即“20华济建筑ABN001 优先”、“18阳光04”和“SUNSHI10 02/12/23”等)进行重组,但对“21阳光城MTN001”本息的偿还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依据是:“18阳光04”原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9日,“20华济建筑ABN001优先” 原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8日,“SUNSHI 10 02/12/23” 原行权日为2021年11月12日,变更兑付方案和达成交换要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短期流动性压力,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不会对“21阳光城MTN001”本息的偿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此,本公司确认上述事项未触发“21阳光城MTN001”的事先约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