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本省乡村振兴 近日,海南省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海南在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8%的基础上,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35%以上,以后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