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通知》包含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打造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等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通知》明确,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可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占用农用地,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不在“绝对禁止区域范围”的情况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导、业主主责”的原则开展临时性商业活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