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出新规,明确首次购买产权份额比例为50%-80%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近日发布《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保障对象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比例为50%—80%。定向供应人才的项目中,人才持有的共有比例可适度降低。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按照户籍和非户籍全覆盖、分类确定准入原则。将面向户籍、住房、社保缴纳或纳税等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类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供应对象。(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