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拟实施人才房票制度:最高抵扣购房款的50%,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 浙江省瑞安市发布《瑞安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瑞安市将向A、B、C、D、E、F1、F2(与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F3类人才分别发放8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人才房票。人才房票当年有效,使用时间以实际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书为准。人才房票抵扣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的50%,不得套现,提现、转让、赠与等。产权限制方面,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