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浙江证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