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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近尾声 企业债发审职责划转配套规则渐明

9月8日,证监会就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4号准则》)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企业债总体纳入公司债监管框架,在保持企业债“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的同时,强化对公司债(企业债)防假打假、募集资金、非市场化发行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市场人士认为,在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已经开展较多准备工作,后续更多细化安排将逐步推出。未来,企业债将保留自身特色,与公司债互补发展,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