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修订《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将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要求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将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由50%降为30%,鼓励更多具有消费金融优势资源和分销渠道的出... 银监会修订《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将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要求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将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由50%降为30%,鼓励更多具有消费金融优势资源和分销渠道的出资人参与试点;取消营业地域限制,允许依托零售商网点(而非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开展异地业务;增加吸收股东存款业务;将其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