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新规出台,银行渠道价值进一步凸显

article.author.display_name 侯秋芸
互联网平台出局,同业代销模式火速填补份额

上周,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作为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

《办法》就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理财产品销售管理、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责任、销售人员管理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最受到关注的当属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的界定。《办法》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和“接受银行理财子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两大类。

针对第二类代销机构,现阶段《办法》仅允许“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这也就意味着过去参与理财产品销售的支付宝、京东金融等互联网平台,以及券商、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暂时不再具备销售资格。

结合近期互联网存款产品被陆续下架,本次代销机构范围的划定也延续了对互联网平台严监管的思路,也被市场认为更加利好传统商业银行。 

新规的出台对于未来理财子公司的竞争格局带来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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