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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理解资管新规的3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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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时代:投资者适当性理论与实践》一书阐述了资管新规的监管逻辑,投资者适当性的痛点与解决思路;对投资者适当性的本源进行探讨。其次,阐释合格投资者制度,以及投资者适当性与刚性兑付、金融科技、金融监管、权利救济等制度的关联与区分等等,最终达成“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人”这一目标。

  • “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是资管业务本源最为精准的概括。资管业务属于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资管机构与投资人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受托关系,而非信用关系。即使投资本金亏损,只要资管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代客理财义务,本不应该像表内业务一样,对投资者承担刚性兑付责任。
  • 但是,投资人自担投资风险的前提是“卖者尽责”。与普通商品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投资者与资管机构之间往往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卖者不尽责”的前提下要求“买者自负”是不公平的。资管机构如何做才算“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正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研究领域。
  • 无论是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仍处于高位,还是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均表明现已进入企业信用风险高发期,且风险正在向金融机构传递。在企业盈利能力未有根本性改善的前提下,非金融部门过高的杠杆率已然成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颗定时炸弹,必须通过有效方法加以解决。
  • 近几年,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实体经济部门普遍进入了结构调整期,经济效益有所下滑,企业经营风险显著上升。这无疑削弱了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动力。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跨市场、跨业态和跨地区的多重嵌套金融产品。这不仅拉长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链条,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更使得风险在金融体系内积聚。在此背景下,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成为监管部门的重任。
  • “调结构”不仅体现在防止资金在金融同业空转、缩短融资链条上,还体现在对融资对象的方向性引导。资管新规对产品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收窄,这可以引导资金向先进制造业、消费升级相关行业流动,实现经济的新旧动能切换。

在节目中,你还会听到:

  • 资产管理业务的本源
  • 资管新规:去杠杆、调结构、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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