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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之后还想复制给日欧 美国布下的“毒丸”能有多毒?

article.author.display_name 涂子君

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在大限最后一刻就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框架达成协议,使这份有将近25年历史的三边贸易协定得以保留。日落条款、乳制品、汽车...无一不在框架协议之列,加国总理特鲁多作出巨大让步,特朗普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然而该协议最引入注目的是一条隐藏的“毒丸条款”(poison pills)。条款规定,如果美加墨贸易协定(USMCA)任一成员国要与“非市场化”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其它成员国,而其它成员国可以在六个月后退出并建立其自己的双边贸易协定。

加拿大和墨西哥不会成为个例,“毒丸”的药性还将进一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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