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人保之后,财政部向社保基金会划转10%太平集团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太平集团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中国人保之后,又一家股权由财政部划入社保基金会的金融机构。

1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集团”)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中国人保(601319,SH)之后,又一家股权由财政部划入社保基金会的金融机构。

2018年12月29日,中国人保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财政部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积极稳妥做好划转工作,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国人保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而太平集团方面,除上述内容外,还表示根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以财务投资者身份享有划入国有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等相关权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划转之后,太平集团原国资管理体制也不受改变。

公开资料显示,太平集团源自“中国保险”、“太平保险”、“民安保险”三大民族品牌。2009年,三大品牌统一,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11年底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2013年完成重组改制和整体上市,正式更名为现在的太平集团,是我国唯一一家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

2018年10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介绍:按照有关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要求,目前首批3户中央企业试点已划转了国有资本200多亿元,国资委正着手研究第二批划转企业名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列入划转范围,加大划转力度,尽快推动划转工作。

本文作者:胡杨,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标题:《财政部向社保基金会划转其所持太平集团股权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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