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基金投资以风险对冲为目的;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必须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等。
此外,指引还指出,要求定期报告及招募说明书中投资信用衍生品的情况、参照行业协会规定估值、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明确老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必须依法履行适当程序。
指引称,下一步基金管理人应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证监会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此外,证监会还提到债券市场开放。证监会债券部主任陈飞表示,将加大券商承销地方债激励力度,持续做好地方债的发行保障工作,持续推动地方债产品创新和交易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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