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等发布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意见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张丹丹
最高检称,一段时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多,案件规模不断扩大,涉案金额不断攀升。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并向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蔓延,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

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报近年来打击相关犯罪的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最高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影响范围广、涉及人员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段时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多,案件规模不断扩大,涉案金额不断攀升。同时,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并向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蔓延,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

在《意见》的研究起草过程中,最高检始终注意把握“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以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作为指导思想。党中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首要战役。金融风险是当前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要从政治大局出发,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全面回应和规定。

三是注重在突出公安司法机关职责任务的同时,强化与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意见》的出台对于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是有利于司法机关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依法准确有效惩治犯罪,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二是有利于促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对重大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三是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实施,努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