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中信出版社的《城里的房子》。
徐远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金融学教授
问:关于共有产权,有几个小问题望您解答。第一,国家对这部分用地的性质是划拨,还是土地出让?第二,如果是土地出让,所谓的国家部分的产权,是由国有房屋开发公司来经营,还是政府自己持有?如果是划拨的土地,那么这部分土地就没有收取出让金,那怎么说国家的利益没有被损害呢?第三,共有产权是把一次性的土地出让收入变成多次兑现的住房转让收入,但多次转让收入也只是对非政府部分的产权进行转让,怎么会说是政府财政上没有吃亏呢?
简答:共有产权用地性质是土地出让。政府在出让土地之初,就在土地价格上做出一定让步,保留一部分产权。开发商再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少了点,但是保留了部分产权,未来可以转变成现金。倘若房价继续上涨,则得到的实际收入还会上升。
问:目前个别城市推出的开发商70年自持住宅用地,也许才是“租售同权”政策的真正未来,这样的房产对中低收入家庭显然是一个利好。但是从开发商的角度,高昂的底价、大规模的前期开发投入,回款周期却长达70年,作为房地产从业人员,我反而不看好这种房产的未来。另外,目前火爆的长租公寓模式,是否也可以作为“租售同权”的又一个实验田呢?长租公寓的房产大多为非住宅项目,目前政策连基本的“住宅”用途都无法保证,更不要说“同权”了。因此,我个人感觉丰富租赁产品的业态形式,并给予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是否才是“租售同权”的出路?否则,现有的租赁模式都很难将这一政策真正落地。
简答: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最终,租赁的运营成本有多高、商业模式是否可行,都是问题。目前看,销售商品房是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过去十几年对住房供给做了贡献。目前为了调控房价而实验的其他模式,都需要时间来检验。比如你提到的还款周期这个问题,给开发商带来很大压力,再加上产权政策的不配套,可能意味着租赁方式的可行性、可持续性还有待探讨,有待观察。
问:租售同权,用一个比喻来说就是:目前只有一口井的水可以喝,而且只有买得起大桶的富人才能来取水,但是政策放开了,不一定非要拥有大桶,租富人的大桶取水也可以,那么以前只有20个人可以取水,现在能够取水的多了80个人。但桶和水就只有这么多,竞争肯定越来越激烈,最终导致井里的水越来越稀缺,富人的桶越来越值钱。在租售同权这个问题上,对应的可能就是上学和以前一样紧张,而房租却贵了好几倍,房价也肯定会被推高。
简答:这个比喻很形象。水就这么多,来的人越多,水越紧张。
问:在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红利这三个维度之外,政府调控的力度这么大,会不会导致房价下跌?
简答:你把政策调控作为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红利之外的第四个维度,这点很有意思。但问题是,调控十几年了,房价一直是涨的,说明调控的效果有限,不是影响房价趋势的基础性力量。实际上,我们的调控对象并不是房价水平,而是房价增速。
我的观点从来没有因为调控与否改变过。调控影响短期的波动,不影响长期的趋势。倘若我的观点因为调控而改变,说明我的观点根本不稳健,会随着政策而波动。如果我的观点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相信对你的决策不会有帮助。
换一个说法,也许表达得更清楚。分析房价,是一定要把调控以及调控政策的变化事先考虑进去的。调控又不是新鲜事,是常态,而且有规律可循,预测房价不可能不考虑调控。
问:现在深圳、广州、北京都在联合各大银行搞集体土地租赁房,这个政策一旦实施,房子会不会就不值钱了?您能不能对集体土地租赁房做一些分析?
简答:集体土地租赁是一种新打法,具体效果有待观察。观察的时候,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第一,集体土地租赁房,也要同时附带基础设施的建设,否则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形成压力。此时的基础设施如何筹资,也需要考虑。第二,集体土地租赁房增加了对居住需求的供给,对平抑租金可能有一定的作用。第三,
集体土地租赁房没有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因此对于平抑学区房价格的作用可能有限。第四,集体土地租赁房的运营成本比较高,能否持续、会不会滋生腐败,还有待观察。
问:中国房子的产权一般定为70年,那么70年之后呢?假如我看中了某地区的老平房或老楼房,按70年算,可能只有20年甚至10年,这会对房价有多大影响?产权到期后会如何?
简答:因为还没有先例,暂时只能是理论上的推测。我的推测是交一定量、不太多的钱,房屋的产权就可以续期。收钱多少,取决于平稳过渡和财政之间的平衡。收钱太多,阻力过大,不利于平稳过渡;收钱太少,又会形成财政上的压力。
问:您怎么看中央出台的“三权分置”政策?这是否意味着农民的红利时代要到来了?
简答: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方向,执行得好,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未来的大机会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我一直建议农村青年尽快进城。土地流转带来的收入看得见,但是比较有限。进城的收入高很多,不要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问:如果这么多经济学家都认识到聚集效应和人口是无法限制的,为什么要出台人口限制的政策?
简答:这个问题,我认为有关部门的回答会比我全面、权威。从研究的角度,要看到各种考虑和诉求,官员、百姓、本地人、外地人、规划人员、城市管理人员,不同的人,各自立场、观点、角度都不同。
问:政府为什么不直接干预二手房市场?例如,购房后6~10年不得流出市场,如果流出,只能按当时购入价出售?或者规定二手房市场每年增幅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这样的话,是否买房的要么是刚需,要么是希望将房产当作长期投资品,而不是能获取暴利的投机品?
简答:干预二手市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困难。比如,如何监控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交易金额?政府出台限价政策,买卖双方都是个人,两个人就可以谎报价格,私下以现金方式完成交易。而且以行政手段强力限价,后果就是市场中二手房供给不足,这可能带来两个后果:一是会出现黑市交易,二是需要买房的人无处可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