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青年旗下新三板公司遭纪律处分,存被终止挂牌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
鼎浩股份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该司99.69%股份由金华莲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后者实控股东的法人代表为庞青年。

5月28日晚间,鼎浩股份(证券代码:430672)发布公告称,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收到日期为5月24日;生效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涉嫌违规主体包括: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浩股份”)、董事长方晶以及董事会秘书唐晶。



涉嫌违规事实为,鼎浩股份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相关规定。

对此,处罚结果为:给予鼎浩股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方晶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唐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上述公告还明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据鼎浩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其99.69%股份由金华莲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而后者的实控股东为金华青年莲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庞青年。

本文作者:徐杰,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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