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

中国政府网
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是改善民生、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撑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较大力度增加就业、扩大服务消费促内需、推动社会合理分工和经济转型升级。

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三是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

四是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会议在已出台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政策基础上,确定了以下新措施:

一是鼓励本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实训基地等建设优先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服务人员,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二是对家政企业进社区,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当年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对信用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

三是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建立岗前健康体检、第三方认证等制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原文标题:《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等》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