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派拉蒙法令或将废止!美司法部拟重订电影发行规则

司法部的决定对美国数量日益减少的独立影院和小制作公司是一个打击,他们一直试图挤进一个由大预算特许经营影片日益主导的发行日程中,从而分一杯羹。

美国司法部点的一把火或将引发美国电影业的巨震:该部门正采取行动,终止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以来一直主导电影业的“派拉蒙法令”。

司法部表示,虽然不会马上取消所有现行规定,但它正争取在两年的最后期限内执行部分针对特定地区影院“集体预订”(block booking)某些电影许可审查的法令。

一些人担心,这一举动可能会使电影市场的小型影院连锁店和夫妻电影院的生活更加艰难。他们一直试图挤进一个由大预算特许经营影片日益主导的发行日程中,从而分一杯羹。

司法部反垄断事务最高官员Makan Delrahim周一在华盛顿美国律师协会的一次会议上表示:“电影业在技术创新、新的流媒体业务和新的商业模式发展中已经历了不少变化,我们希望(电影行业)最重要法令的终止为行业向消费者友好型创新方向发展扫清道路。”

1948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派拉蒙影业公司(Paramount Pictures)一案中做出了轰动一时的裁决,其中涉及美国八家主要的电影发行商。

在此之前,电影公司通常会将多部电影打包出售给影院,但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这种被称为“集体预订”的做法,以及其他有利于电影公司的做法,导致原告派拉蒙影业公司及其同行与司法部签署了同意令,在未来几年内禁止此类交易,监管电影制片厂和影院之间关系的协议便被业内称为“派拉蒙”同意令(‘Paramount’ consent)。

这项长期以来一直统治着好莱坞的所谓电影业“最高法令”为电影的发行和放映制定了规则,其中还包括了停止行业限制电影在特定地区放映时间和方式的做法。而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美国电影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但近年来,小运营商时常抱怨无法负担知名电影制作工作室最卖座电影所需的繁重发行条款,收益也受到过分挤压。在极端情况下,门票销售多达70%的部分要流回电影工作室,大的发行商还能吃到肉,但小型发行商几乎难以喝到汤。

可以想见的是,该法令的终止可能会加快整个行业的整合进程。在美国,大约40000个电影屏幕中约有一半由前三大放映商控制:AMC Entertainment Holdings Inc.,Regal Entertainment Group和Cinemark Holdings Inc.。

根据电影票房统计网站Box Office Mojo的数据,今年迄今为止,美国和加拿大的票房收入中有27%以上是票房收入最高的五部电影。这些电影中有四部是由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发行,该公司目前在整个电影行业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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