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此后,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并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公告》要求,积极开展上海地区相关集中清理整治,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当时已发现的13 家ICO 平台和10 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清理整顿。在集中清理整治之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监测发现的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机构,采取约谈、检查、取缔等监管措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
近日,在区块链技术推广宣传过程中,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为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在摸排中发现的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广大投资者应注意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投资者如发现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文来源:央行上海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