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0〕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对《关于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上证公告〔2020〕3号)的春节休市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二、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另行公告的,按公告处理。
三、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
四、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
五、为保证春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原定于1月30日(星期四)进行的交易系统连通性测试推迟至2020年2月1日(星期六)9:15-12:00进行。
六、有关清算交收事宜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上市公司、发行人、基金管理公司及期权经营机构等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做好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原文标题:《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人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公告另有安排的,按公告处理。
三、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
四、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
五、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上市公司、发行人、基金管理人及期权经营机构等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做好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月27日
本文来源:深交所,原文标题:《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将2020年春节期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1月22日(星期三)至2月2日(星期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7日
本文来源:深交所,原文标题:《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期间深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