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动存款基准利率会怎样?

广发宏观周君芝
广发宏观周君芝认为,银行净息差收窄,矛盾的核心已落到存款利率,要引导实体融资成本下降,同时维持银行合理净息差,下调存款利率已不可避免。

报告摘要

第一,存款利率调整的三种方式及息差测算方法。

第二,分别测算三种方式对银行息差的影响。

第三,息差压力加大却不调降存款基准利率,银行应该如何打开净息差空间?

第四,既不调降存款基准利率又压不下浮动比例,银行如何应对净息差收窄压力?

内容摘要

站在当前时点,进一步下调同业负债利率并借此打开息差的空间已经有限,银行净息差矛盾的核心无疑落到了存款利率。尤其作为存款定价基准的存款基准利率,是否调整,如何调整,什么时候调整,这是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年初以来OMO等货币端政策利率以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有不同幅度调降,唯有存款基准利率迟迟不见调整。若不动存款基准利率,未来可否用其他方式来替代调整存款利率;更进一步,信贷利率中枢下行然而存款利率相对刚性的情形下,银行会否坐等净息差收窄?本文旨在用定量测算方式解答上述两个问题。

存款利率调整的三种方式及息差测算方法。

(一)息差逻辑下存款利率调整有三种方式。存款主要包括普通存款和创新类存款产品,其中普通存款定价是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适当比例浮动,创新类存款产品定价绕开基准利率定价指导,尤以结构性存款为代表。调降存款利率,具体不外乎三种方式:调整存款基准利率、压缩浮动比例、规范高息揽储。

(二)测算三种方式对银行息差弹性的方法和假设其一,中国存款基准利率实际上是一套体系,内含不同期限并针对不同类型存款定价的基准利率。数据可得性及简化分析的综合考虑,本文选用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分析的单一基准利率。其二,中国商业银行可主要分为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不同类型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存在诸多差异。本文不仅测算商业银行的息差弹性,还分别测算四类银行的个性化息差弹性。其三,当前时点银行存款浮动比例主要采用两组不同数据,并作为全文测算的两组基本假设。当前银行浮动比例第一处数据来自于零星的央行官员发言及自律机制信息;第二处数据来自于上市公司平均存款成本率除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推算得到。其四,考虑到2017年以来高息揽储尤以结构性存款为主,因而高息揽储规范方面只考虑结构性存款的监管约束。

分别测算三种方式对银行息差的影响。

一)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对银行息差影响。其一,两组不同的浮动比例假设下,测算得到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92%(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或82%(第二组假设测算结果)。即下调存款基准利率1bp,基本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0.9bp或0.8bp。其二,对应7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假设:10bp、15bp、20bp、25bp、30bp、35bp、40bp。测算得到不同类型银行净息差打开空间基本在8bp ~40bp。

二)浮动比例压缩对银行息差影响。其一,两组不同的浮动比例假设下,测算得到浮动比例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1.0%。即浮动比例下压10%,总体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10bp。其二,若需达到同等程度的息差变动,下压浮动比例10%,相当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1.1bp(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或12.5bp(第二组假设测算结果)。其三,延续之前给出的10bp~40bp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若起到同样的息差调整效果,需等价下压浮动比例约7%~40%。

三)高息揽储规范对银行息差影响。其一,目前较为常见的银行高息揽储产品有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等;此外还有通过定价业务操作变通调整来达到变相高息揽储效果,例如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2018年以来结构性存款成为流行的高息揽储手段,规模增速一度达到53.9%(2018年5月),目前结构性存款占银行总存款规模比重为6.3%。本文分析高息揽储规范时重点探讨结构性存款规范约束。其二,两组不同的浮动比例假设下,均测算得到结构性存款利率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4.5%,即结构性存款利率下压10bp,总体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0.45bp。其三,若需达到同等程度的息差变动,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调10bp,相当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48bp(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或0.54bp(第二组假设测算结果)。其四,延续之前给出的10bp~40bp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若起到同样的息差调整效果,需等价压降结构性存款利率140bp~1241bp。

息差压力加大却不调降存款基准利率,银行应该如何打开净息差空间?

高息揽储规范不足以替代存款基准利率。其一,本文选取预期最高收益率作为监管规范前的结构性存款利率,选择普通存款利率作为监管规范后的结构性存款利率。求解两个利率的利差,即为结构性存款利率压降的理论最大幅度。其二,测算结果显示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可压降最大幅度为243bp(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或259bp(第二组假设测算结果)。其三,结构性存款利率压降243bp或259bp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2bp或14bp达到的效果。换言之,即便将基于高息揽储目的的假结构性存款全部规范清理,效果仅相当于调降12bp或14bp的存款基准利率。

需要依赖超常规力度的浮动比例压缩。其一,若将当前浮动比例压缩至100%,即存款定价等于基准利率,压缩浮动比例可打开的净息差36bp(另一组浮动比例测算结果是20bp)。其二,将浮动比例压缩至100%,对净息差缓释效果等价于压降存款基准利率39bp(另一组浮动比例测算结果是25bp)。其三,按照测算结果推演,若维持合理净息差推导需要39bp(25bp)以上幅度的基准利率下调,则需要将存款浮动比例压缩至100%以下,即具体存款定价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浮打折。对比上一轮降息过程,A股上市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比例最低压至100%。换言之,若将浮动比例压缩至100%以下,则需要超历史经验的浮动比例压缩。

超常幅度的浮动比例压缩或须诉诸于超常力度的行业和监管约束。首先,结构性存款规范约束带来的息差缓释作用十分有限(效果最多顶替14bp存款基准利率调降幅度),不调存款基准利率情境下打开息差的唯一出路在于银行下压存款浮动比例。其次,浮动比例一方面取决于银行自身揽储动机,另一方面取决于自律机制等约束。当前同业监管、银行业竞争业态均决定了银行自发调低揽储动机的可能较小,银行自发压缩浮动比例对息差缓释的作用效果亦有限。最后,在不动存款基准利率前提下维持合理息差,答案呼之欲出,即诉诸于超越常规力度的自律约束等规范机制。如何实施超常规力度的自律约束及规范机制,甚至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超常规力度的浮动比例压缩,值得我们后续保持关注。

既不调降存款基准利率又压不下浮动比例,银行会如何应对净息差收窄压力?

银行息差不宜过度收窄。除了维持合理经营状况,银行利润还用于补足核心一级资本。银行利润过度收窄将关系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论是疫情冲击下银行不良率将有抬升,还是广义财政角度基建发力需要诉诸于银行扩表,这两点均指向今年银行净息差不宜过度缩窄。

利率市场化中后期银行面对息差收窄的本能应对在于以风险换息差。回溯美日等国利率市场化中后期,行业竞争激烈时,存款立行的微观运行逻辑会驱动商业银行负债端给出相对刚性的存款利率。为了对冲息差收窄,银行一则诉诸更多同业负债行为积极扩表;二则资产端寻求高收益高风险资产从而维持息差空间。对应到中国,我们认为持续收窄的利差或催生银行谋求更高风险资产行为,例如投向表面看似安全但实际有着高风险的房地产信贷类资产。

息差问题的另一面是负债和资产利率体系的结构合理性问题。若负债端利率下行小于资产端,银行净息差确实收窄,而此时也意味着负债和资产利率体系结构或朝不合理的趋势发展。市场对不合理利率体系的正常定价反应就是套利,远且不说,2019年年初就经历过一波类似的套利情境:企业通过低利率的信贷或债券发行募得资金,随后购买高息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核心风险假设:疫情影响超预期;国内调控政策超预期。

正文

前言

LPR改革叠加年初扩散全球的疫情冲击,以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代表的信贷利率快速下行。回应资产端收益率下行趋势,春节以后连次降准和OMO利率下调带动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移台阶,目前R007和DR007基本降至2010年以来极低水平。然而作为负债的绝对主体,银行存款却未见到同样灵敏的利率调降,截止目前存款利率依然保持相对刚性。

暂且不去讨论疫情冲击带来的经济压力以及未来LPR连续下调幅度,仅着眼于今年3~8月开展的存量信贷换锚,换锚后存量信贷将迎来重定价并消化前期LPR调降幅度,银行资产端收益率由此会确定性大幅下行。站在当前时点,进一步下调同业负债利率并借此打开息差的空间已经有限,银行净息差矛盾的核心无疑落到了存款利率。尤其作为存款定价基准的存款基准利率,是否调整,如何调整,什么时候调整,这是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

年初以来央行在不同场合表达对存款基准利率看法,强调重视存款基准利率对稳定当前利率体系结构及银行竞争格局的“压舱石”作用。然而对市场关注的存款利率是否调降问题,始终未给出明确信号。央行最近一次关于存款基准利率的发声当属4月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孙司长发言,“实际上存款利率的上下限都已经放开了,银行可以自主浮动定价”。不少市场观点此解读为央行短期不动存款基准利率,大概率采用市场化的浮动比例压降方式来引导存款利率下行。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存款利率调降可否不动基准利率,完全通过压降浮动比例来实现;又或者借助结构性存款利率规范等高息揽储行为监管来实现存款利率下调?

逻辑上下调基准利率、压降浮动比例,规范高息揽储行为,这三种方式均能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回答可否以后两种方式替代降息(下调存款基准利率),重点是定量测算三类不同方式各对银行息差带来多大弹性影响,并根据历史上银行息差经验推算不同存款利率调降方式之间相互替代程度。基于上述测算结果,我们才能够回答未来银行息差压力多大概率能够依靠高息揽存规范以及浮动比例下压来实现,是否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最终绕不开降息。

文章最后还将补充阐述:企业实体投资回报率趋势下行同时保持存款基准利率,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会坐等息差大幅压降,如果不是,则银行会有何种应对措施,利率体系又会相应衍生出哪些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测算存款利率调降方式对净息差变动弹性时,采用静态测算方法,即假设其他条件保持不变,仅观察单个变量调整对银行净息差的影响。基于这种假设做出的测算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毕竟银行的行为一直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考虑到这一点,三种存款利率调降方式对息差的影响在现实世界中要复杂的多。然而我们认为简单测算仍有意义,至少能够帮助我们获得定量层面的判断价值。

一、息差逻辑下存款利率调降的三种方式

(一)净息差核心矛盾在存款端

净息差分析可简化为净利差求解。从公式出发,净息差=生息资产收益率-计息负债成本率*(平均计息负债/平均生息资产规模)。计息负债相对生息资产规模比例变动较为缓慢,若关注净息差变动驱动因素时可暂时忽略计息负债相对生息资产规模比重。如此简化得到净息差变化受净利差驱动(即为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去计息负债成本率)。我们知道净息差度量银行一单位生息资产撬动的净利息收入,净利差度量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减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将净息差简化等价于净利差,实际上描述了如下事实:作为全社会重要的金融中介,银行融入资金并拆出资金,其中拆出资金所获收益率和融入资金所需付息率,两者的利差基本决定了银行经营状况。

当前存贷利差的核心矛盾在存款端如何调降。纵观主流国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银行付息负债的主体在于存款,占比超过70%(2019年6月A股上市银行存款占计息负债比重为77%);银行生息资产主体在于贷款,占比约为50%(2019年6月A股上市银行贷款占生息资产比重为57%)。考虑到贷款利率对同样是生息资产的债券等亦有联动影响,所以净息差的分析可进一步简化为净利差,即贷款平均收益率减去存款平均成本率。目前疫情冲击经济,政策积极引导实体融资成本下行。实体融资成本亦为银行资产端收益,银行资产端平均收益率下降情况下保证息差不被过度压缩,重点在于引导银行存款利率下行。

(二)存款利率调整的三种方式

存款主要包括普通存款和创新类存款产品,其中普通存款定价是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适当比例浮动,创新类存款产品定价绕开基准利率定价指导,尤以结构性存款为代表。调降存款利率,具体不外乎三种方式:调整存款基准利率、压缩浮动比例、规范高息揽储行为。

其一,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现行存款基准利率维持2015年10月24日调整后水平。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将显著下拉银行存款端负债成本,逻辑上是打开息差空间最为有效的方式。如同任何一项其他政策,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也会有相应政策成本,例如房地产价格上行预期等。存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关注焦点并不在于存款基准利率能在多大程度上引降银行存款利率,而在于政策效果和政策成本之间如何权衡。

其二,压缩浮动比例。浮动比例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银行自身揽储意愿,二是自律机制及监管约束。银行揽储动机越强,浮动比例越高;自律机制及监管约束越强,银行揽储定价时便不能随意上浮比例,浮动比例也就相对偏低。以此推断,压缩存款定价浮动比例也有两种方式,一是缓解银行揽储动机,例如降低同业负债利率并捋顺同业负债利率向存款利率传导机制;二是加强自律机制及合格审慎机制等监管约束,以非市场因素压缩银行存款定价浮动比例。

其三,规范高息揽储行为。目前较为常见的银行高息揽储产品有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大额存单等;此外还有通过定价业务操作变通调整来达到变相高息揽储效果,例如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2018年以来银行最常使用的是结构性存款,在此期间结构性存款规模扩张增速一度达到53.9%(2018年5月),目前中资全国性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占其境内存款的比例达6.3%。可以说结构性存款是目前高息揽储的主要创新产品。相较而言,智能存款主要由民营银行和部分城商行推出,不论是牵涉银行及本身规模均有限。大额存单方面,一则认购门槛20万,因而规模相对有限[1],二则大额存单定价仍受自律机制约束,利率虽较普通存款高但利差幅度有限。规范高息揽储压降存款利率,本文重点以结构性存款为分析对象。

二、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对净息差影响测算

(一)中国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历史

2000年以来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共计26次。其中升息、降息各13次。2007年前后中国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更为频繁,2007年至今存款基准利率累计调整23次,升降息趋势共有5次切换。2007年加息6次,2008年降息4次,2010-2011年加息5次,2012年降息2次,2014年-2015年降息6次。

本文测算选用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存款利率定价锚。观察不同存款基准利率是否同等幅度调降,2000年以来共有7次非对称降息(即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降幅度一致),6次对称降息(即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降幅度不一)。非对称降息主要发生在2008年和2012年,期限长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往往降息幅度更大;2015年以来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均为对称降息。为简化分析,不加特殊考虑情况下本文假定所有存款均锚定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经验显示一轮降息趋势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降幅可超过100bp。2007年以来的五次存款基准利率升降调整过程中,除2012年降息外其余4轮调整幅度多在100bp以上,调整幅度最大的属2008年降息,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降幅达189bp。

(二)不同类型银行存款结构差异

中国四类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资产负债结构存异,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对不同类银行的息差影响程度不同。测算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对银行息差影响时,本文关注不同类型银行的息差弹性结果。测算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不同类型银行存款结构特征。

以存款主体来源(企业存款还是居民存款)划分存款结构,国有行和农商行较为类似,股份行和城商行更为接近。国有大行居民个人存款占比过半,A股上市银行财报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国有大行个人存款占比51%,企业存款占比46%。与之类似,农商行个人存款占比59%,企业存款占比37%。股份行和城商行存款更多由企业贡献,这一点和国有行及农商行表现不同。股份行存款结构中企业存款占比74%,居民存款占比23%;城商行存款中企业存款占比69%,居民存款占比25%。

以存款期限(活期还是定期存款)划分存款结构,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比较类似,三者存款结构不同于国有大行。国有大行活期存款占比略高于定期存款,A股上市银行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国有大行活期存款占比50%,定期存款占比47%。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的活期存款占比低于定期存款,尤其是农商行的活期存款占比明显低于定期存款,与国有行的表现相反。A股上市银行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股份行活期存款占比45%,定期存款占比52%;城商行存款结构中,活期存款占比42%,定期存款占比52%;农商行存款结构中,活期存款占比37%,定期存款占比59%。

(三)存款基准利率对息差变动弹性

测算存款基准利率对净息差弹性有两个数据难点,一是无法获知不同期限存款规模占比,二是无法获知银行给出的存款定价浮动比例。针对第一个难点,我们的解决方法是简单假设所有存款均锚定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针对第二个难点,我们的解决方法是采用两组不同浮动比例假设。

存款基准利率对净息差变动弹性测算的两组假设。第一组假设基于零散的政策信息,第二组假设基于上市银行财报数据。孙国峰司长在今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提到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大多在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左右”[2]。自律机制规定大银行存款利率最多上浮1.3倍、中小行上浮1.4倍[3]。本文第一组假设中假定国有大行存款利率上浮1.3,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存款利率上浮1.4。利用A股上市银行2019年半年报公布的银行平均存款成本率数据,除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得到不同类型银行存款的平均浮动比例。这一数据作为本文测算的第二组假设。

测算得到存款基准利率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0.92(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或0.82(第一组假设测算结果)。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存款基准利率相对银行净息差的弹性约为92%,即下调存款基准利率1bp,基本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0.9bp。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存款基准利率相对银行净息差的弹性约为82%,即下调存款基准利率1bp,基本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0.8bp。从不同的银行类别来看,股份行的弹性在两组假设下均为最小。

存款基准利率不同降幅假设下银行息差改善状况。本文给出7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假设:10bp、15bp、20bp、25bp、30bp、35bp、40bp。测算得到不同类型银行净息差打开空间基本在8~40bp。此处需要强调,不同类型银行对存款基准利率弹性虽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差异并不大。具体测算结果参见下表。

三、浮动比例控制对净息差影响测算

(一)银行浮动比例的决定因素

中国利率市场化行至如今,存款利率既非完全交由银行自身决定,亦非刚性行政管制决定。存款利率更多在柔性政策调控下的有限市场定价,集中体现在浮动比例决定一方面取决于银行自身揽储动机,另一方面取决于自律机制等监管约束。

目前基本不存在完全刚性的存款定价管制。中国1996年启动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逐步放开。原本存款利率定价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之上限定浮动比例。刚开始浮动比例限定区间较窄,且不同品种存款锚定不同的细分存款基准利率。可以说初始时期存款定价管制较为细碎且限制颇多。1999年10月,大额、外币存款开始探索存款利率市场化。2004年10月存款利率浮动下限放开,但不能上浮。2012-2015年,存款利率可以上浮并且浮动上限逐步打开,依次从1.1倍放开至1.5倍。直到2015年10月23日,央行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名义上的存款利率定价管制已经放开。浮动比例不再是刚性的。

存款利率浮动受到市场和监管两方面因素影响。虽然名义上存款限制已经放开,然而商业银行存款定价方面依然接受软性约束。所谓软性约束是指,监管层面以自律定价机制、合格审慎评估以及MPA框架考核来影响银行存款定价行为,尤其干预银行基于存款基准利率之上的浮动比例。除了监管约束,银行存款定价的上浮比例还受银行自身的揽储动机所决定。揽储动机越强,银行给出的浮动比例也就越高。揽储动机内生于银行存款立行运行模式,往往与银行业竞争格局和存款市场供求有关。例如2018年~2019年存款基准利率不变情况下存款利率显著走高,原因就在于金融去杠杆之后银行普遍面临“缺存款”境况,中小银行揽储动机较强。

(二)不同类型银行的浮动比例

差异化微观运行及宏观监管约束下不同银行给出差异化存款浮动比例。微观运行方面,不同银行跨区经营范围不同,银行网点布局的广度和下沉深度不同,在金融同业市场上的流动性获得便利也不同,因而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各自揽储能力及相应揽储动机存在不小差异。宏观监管方面,自律定价机制等外在监管考核针对不同银行划定差异化规范标准,因而上述四类银行自然对存款定价给出差异化的浮动比例。

观察存款浮动比例缺乏公开一致性的数据来源。关于银行浮动比例的宏观统计数据不可得,目前能够用来观察不同类型银行存款浮动比例的共有三处数据来源。一是第三方统计数据,其中尤以融360草根调研微观数据为代表;二是A股上市银行平均存款成本率除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三是自律机制约束及其他政策渠道公布数据。

根据A股上市银行数据及政策信息估算银行存款浮动比例。第三方草根调研数据天然缺陷在于数据的一般外推性有限。基于当前融360数据给出的不同类型银行浮动比例,国有大行浮动比例最高,而股份行浮动比例显著低于其他类型银行,这一数据特征不能匹配经验直觉,且与其他来源得到的数据相悖。综合考虑,本文选定自律机制及政策官员发言信息来作为银行存款浮动比例估算的第一种数据来源。此外,本文还利用A股上市公司浮动比例来代理全国商业银行浮动比例。最终本文测算给出两组假设,与前文测算沿用的假设一致:第一组,国有大行30%,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存款利率浮动比例均为40%;第二组,2019半年报公布的银行平均存款成本率计算得到不同类型银行存款利率上浮比例,国有大行11%,股份行41%,城商行44%,农商行29%。

关于浮动比例假设误差的说明。现实中活期存款利率本身就不高,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幅度非常小。通常情况下探讨的浮动比例,主要是指定期存款利率相较对应期限基准利率的浮动,活期存款浮动比例被排除在外。为得到准确测算结果,理论上应区分活期和定期存款类别,并分别针对性探讨相应基准利率及浮动比例。然而数据可得性原因,我们无法准确获知不同类型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平均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分别匡算浮动比例。所以不妨做一个粗糙的近似估算。若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则加总定期和活期存款利息收益并以一年期基准为锚,反向推算得到浮动比例,可理解为存款“综合”浮动比例,具有较强代理性。

(三)浮动比例对息差变动的弹性

测算得到浮动比例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1.0%。两组浮动比例假设下均得到浮动比例对银行总体净息差的弹性约为1.0%,即浮动比例下压10%,总体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10bp。分银行类别,国有大行存款浮动比例调整对净息差的弹性最大(浮动比例下压10%对应息差打开11.2bp);股份行存款浮动比例调整对净息差的弹性最小(浮动比例下压10%对应息差打开8.4bp);城商行和农商行的净息差弹性居中(浮动比例下压10%分别对应息差打开9.1bp、10.0bp)。

将浮动比例压缩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效果进行等价转换。若需达到同等程度的息差变动,则浮动比例压缩幅度可等价于多少力度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条件下,浮动比例压缩10%总体上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1.1bp。分银行类别,国有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比例压缩10%相当于存款基准下降11.5bp;其他三类银行存款浮动比例下压10%相当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0.7bp。第二组浮动比例假设条件下,浮动比例压缩10%总体上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2.5bp。分银行类别,国有银行存款浮动比例压缩1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13.5bp;股份行和城商行存款浮动利率压缩1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10.6bp、10.4bp;农商行存款浮动比例压缩1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11.7bp。

将存款基准利率降幅换算为浮动比例压缩幅度。延续之前给出的10bp~40bp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若起到同样的息差调整效果,需等价下压浮动比例7%~40%幅度。分银行类别,股份行和城商行所需的浮动比例下压幅度最大,国有大行最小。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结构性存款监管对净息差影响测算

(一)结构性存款规范前后的利率调降观察

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表外资管产品刚兑打破,一则大量表外理财需求转为表内结构化存款,二则影子银行解体之后银行亟需结构性存款绕开存款利率上限约束,争夺存量缩小的存款蛋糕。2018年以来结构性存款快速扩张,甚至一度超过50%(2018年有4个月增速超过50%)。

监管前后结构性存款定价机制变化。为了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并疏通货币传导机制,政策层面于2019年开始推进结构性存款监管。2019年9月、2019年10月以及2020年3月央行和银保监会接连出台政策,规范银行以结构性存款变相高息揽储的行为。参照Wind银行理财板块的2年期以内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4],我们发现监管前2019年Q1~Q3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共3605只,平均预期最低收益率2.67%,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3.91%;监管后2020年3月11日[5]起已发行结构性存款共478只,平均预期最低收益率为1.33%,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85%。

(二)不同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占比及定价

中国不同类型银行对结构性存款的依赖和定价存在差异,结构性存款利率下压对不同银行的净息差影响程度不同。目前不同银行结构性存款占比规模相关数据来源有两处,一是央行公布的信贷收支表;二是有结构性存款数据披露的上市银行公告。根据两处数据信息,我们分别梳理不同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占比。

信贷收支表口径看不同银行结构性存款占比。其一,2015年至今,大行结构性存款占比始终低于中小行[6]。目前(2020年3月)大行结构性存款占比4.5%,中小行为8.2%。大小行结构性存款占比差距最大是在2018年8月,其中中小行结构性存款占比为8.9%,而大行占比3.9%,显然大行对结构性存款的依赖度始终低于中小行,这主要是因为中小行相对缺乏存款从而拥有较强的揽储动机。其二,大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和占比均相对稳定,中小行结构性存款则体现出更高的波动性。我们认为原因或在于监管带来金融业结构调整。打破表外影子银行刚兑时,中小银行高息揽储不惜发行假结构性存款;捋顺货币传导机制规范结构性存款时,中小银行受规范最强而结构性存款规模变动也往往较大。

上市银行财报口径看不同银行结构性存款占比。国有大行对结构性存款的依赖程度低于股份行和农商行。2019年中报,共有4家银行披露了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其中1家为国有大行(中国银行),2家为股份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1家为农商行(张家港银行)。股份行结构性存款占比高于农商行和国有大行。尤以平安银行为例,其结构性存款占比达19%。

(三)结构性存款定价规范对息差变动弹性

结构性存款利率变动对净息差弹性的测算假设。其一,存款基准利率和存款浮动比例仍沿用前文假设。其二,根据央行信贷收支表数据(采用2019年6月报告数据)给出不同类型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占比:国有大行为4%,其他银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为8%。其三,我们还根据A股上市银行2019年中报数据,给出另一组结构性存款占比假设,并相应测算不同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利率变动对净息差弹性。

测算得到结构性存款利率对银行净息差弹性约为4.5%。两组浮动比例假设下均得到结构性存款利率变动对银行总净息差的弹性约为4.5%,即结构性存款利率下压10bp,总体上对应银行净息差打开0.45bp。分银行类别,农商行结构性存款对净息差的弹性最大(6.1%),其次为城商行(5.6%),国有大行弹性最小(3.1%)。

将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调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效果进行等价转换。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10bp总体上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48bp。分银行类别,对于国有大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10bp等价于存款基准下降0.32bp;对其他银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10bp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65bp。第二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10bp总体上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54bp。分银行类别看,对于国有大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10bp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0.38bp;对于农商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调10bp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0.71bp;对于股份行和城商行,结构性存款利率下调10bp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约0.65bp。

将存款基准利率降幅换算为浮动比例压缩幅度。延续之前给出的10bp~40bp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幅度,若起到同样的息差调整效果,需等价下压结构性存款利率140bp~1241bp幅度。分银行类别,国有大行所需的结构性存款利率下压幅度最大,农商行最小。具体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结构性存款数据补充测算。只有一家上市国有大行披露了结构性存款,其占比(4%)与央行口径相近,因此弹性和等价的浮动比例压缩幅度与前面测算相近。共有两家上市股份行披露了结构性存款,其占比(14.6%)高于央行口径数据。只有一家农商行披露了结构性存款,其占比(5%)低于央行口径数据。股份行结构性存款对净息差的弹性提高到了8.9%,农商行的弹性下降到了3.9%,分别等价于1.2bp和0.4bp的存款基准利率降幅。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五、如果不调存款基准利率则会怎样

(一)结构性存款规范替代性有限

结构性存款理论上可压降的最大幅度匡算思路。监管规范之前,假结构性存款的真实收益率多是最低预期收益率;监管规范之后,真结构性存款的真实收益率应该介于最低预期收益率和最高预期收益率之间。考虑到两点一是结构性存款利率一再压降,那么极端情况下结构性存款利率定价回归普通存款利率定价;二是本文需要匡算结构性存款利率压降的极值,所以不妨往高估方面去匡算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具体计算方面,本文选取规最高收益率作为监管规范前的结构性存款利率,选择普通(3个月)存款利率作为监管规范后的结构性存款利率。求解两个利率的利差,即为结构性存款利率压降的理论最大幅度。

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可压降最大幅度约260bp。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为243bp。分银行类别,股份行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为四类银行之首(254bp),国有行的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居四类银行之末(223bp)。第二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为259bp。分银行类别,股份行的结构性存款利率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为四类银行之首(252bp),国有大行结构性存款利率的理论上的最大压降幅度为四类银行之末(244bp)。

结构性存款利率上最多可替代12bp(另一组假设下为14bp)的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利率完全被压降(总压降幅度为243bp),可为银行净息差打开11bp空间,息差缓解效果相当于下调存款基准利率12bp。第二组浮动比例假设下,结构性存款利率完全被压降(总压降幅度为259bp),则可为银行净息差打开12bp空间,息差缓解效果相当于下调存款基准利率14bp。

(二)诉诸超常规的浮动比例压缩

浮动比例压缩最多可替代约39bp(另一组假设下为25bp)的基准利率下调。通过压降浮动比例来化解息差压力,其效果可等价换算为存款基准利率调降幅度,具体测算如下表所列。第一组浮动比例假设下,浮动比例压缩到10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39bp。分银行类别,国有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比例压缩到100%,相当于存款基准下降35bp;其他三类银行存款浮动比例下压到100%,相当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43bp。第二组浮动比例假设下,浮动比例压缩到10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25bp。分银行类别,国有银行存款浮动比例压缩到10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15bp;股份行和城商行存款浮动利率压缩到100%,分别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调44bp和46bp;农商行存款浮动比例压缩到100%,等价于存款基准利率下降33bp。

若需达到39bp(25bp)以上降息效果则需超历史经验的浮动比例压缩力度。前文测算得到浮动比例压缩至100%,相当于39bp(25bp)降息幅度。若目前理论上需要39bp(25bp)以上的基准利率下调幅度,则需要将存款浮动比例压缩至100%以下,即具体存款定价不仅不上浮反而下浮打折。对比上一轮降息,A股上市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比例最低压至100%。换言之,若将浮动比例压缩至100%以下,则需要超历史经验的浮动比例压缩。具体看不同类型银行,国有大行、农商行2015年以来存款浮动比例最低可到95%、112%,高于所需压缩至的比例93%、107%。

或难见到银行主动降低揽储动机来大幅下调存款利率。从银行揽储动机出发,若想让银行自发降低存款利率报价,关键操作在于两点,一,引降同业负债利率,并通过同业向存款利率传导来引降存款利率;二,降低行业内银行的揽存竞争。先看同业负债传导逻辑,2017年以来中国将理财及同业负债比例纳入MPA考核,随后逐步规范并加强流动性监管,同业负债和存款之间存在实质性的传导障碍。传导受阻情况下同业利率向存款利率传导的效果十分有限。可否减弱同业负债比例、流动性考核等要求,以此“捋顺”同业向存款利率传导?对此我们认为,金融监管虽在效果上增加了同业向存款利率传导粘滞,然而金融监管意在规范同业行为,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大概率不因存款利率高低而有所放松。再看银行揽存竞争逻辑,2015年~2017年一批城商行和农商行借力宽松货币环境、同业负债扩张及非标业务大增这三点因素乘势而起,其中不乏一些股份行利用同业业务进行扩表层面的“弯道超车”。行至2018年,流动性收紧,同业规范并且非标缩量,中小银行经营压力陡增,将本就步入利率市场化中后期的行业激烈竞争推向白热化。当前银行业经营处于特殊发展期,微观层面上银行主动降低揽储动机的诉求要弱于历史其他时期。

银行主动压降浮动比例来下调存款利率的幅度非常有限。在监管加强和银行竞争加剧现实条件下,我们很难想象货币市场宽松带来的同业利率下降能够等幅传导至存款利率。上一轮降息过程中银行存款浮动比例最低压缩至100%,既然当前监管及竞争均强于以往时期,则银行因为货币流动性宽松而自发下浮比例的幅度,大概率弱于上一轮。换言之,不调整存款基准利率情况下,本轮存款利率浮动比例最多压缩至100%(上一轮降息通道中的浮动比例低点)。按照前文测算,浮动比例压缩至100%等价于39bp(25bp)的存款基准利率降幅。可见仅依靠浮动比例压缩,存款利率下调幅度非常有限。

超常幅度的浮动比例压缩或须诉诸于超常力度的行业和监管约束。假设维持合理息差前提下存款利率需要大幅下调,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动存款基准利率,结构性存款规范约束带来的息差缓释作用又十分有限(根据我们测算,其效果最多顶替14bp存款基准利率调降幅度),那么唯一出路在于银行下调存款浮动比例。然而当前同业监管规范和银行业竞争业态均决定了很难寄希望于银行自发大幅压缩浮动比例,至少压缩幅度大概率要弱于历史其他时期,故而银行自发压缩浮动比例缓释息差的效果亦有限(根据前文测算,效果最多等价于39bp或25bp的基准利率下调)。在不动存款基准利率前提下维持合理息差,答案呼之欲出,即诉诸于超越常规力度的自律约束规范机制。如何实施“超常规”力度的自律约束及监管规范,甚至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超常规”力度的浮动比例压缩,值得我们后续保持关注。

(三)存款争夺中银行的普遍应对

前文所有测算指向一点,满足合理息差诉求情况下存款利率必须有所调整。然而仅依靠结构性存款和银行自发压降浮动比例,银行息差缓释效果有限。若未来银行资产端收益率有进一步下行压力,维持合理息差的出口只有两个,或依靠超常规的自律约束规范机制压缩浮动比例,或最终不可避免地调整存款基准利率。

逻辑上“满足合理息差诉求”这一大前提仍有值得探讨之处:是否有必要维持净息差?这一问题也可以换一种问法,如果进一步压缩净息差,会带来哪些问题?我们认为有三个点值得关注。

其一,除了维持合理经营状况,银行利润还用于补足核心一级资本。银行利润过度收窄将关系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论是疫情冲击下银行不良率将有抬升,还是广义财政角度基建发力需要诉诸于银行扩表,这两点均指向今年银行净息差不宜过度缩窄。

其二,利率市场化中后期银行面对息差收窄的本能应对是以风险换息差。回溯美日两国在利率市场化中后期,银行业竞争加剧。激烈行业竞争业态下,银行不会因为实体投资回报率下行而在负债端等幅下调存款利率。原因很简单,银行的微观运行逻辑在于存款立行,对存款的天然渴求使得银行不愿调降存款利率而失去存款年规模。为了对冲息差收窄,银行一则诉诸更多同业负债行为积极扩表;二则资产端寻求高收益高风险资产从而维持息差空间。对应到中国,我们认为持续收窄的利差或催生银行谋求更高风险资产行为,例如投向表面看似安全但享有高收益的房地产信贷类资产。

其三,息差问题的另一面是利率体系的结构合理性问题。若负债率下行弱于资产端,银行息差确实收窄,而此时也意味着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利率体系结构不合理。面对不合理的利率结构,市场的正常定价反应就是套利。远且不说,2019年年初就经历过一波类似的套利情境:企业通过低利率的信贷或债券发行募得资金,随后购买高息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这一套利行为也推动了央行随后跟进结构性存款规范政策。现在类似问题摆在眼前,如果未来疫情冲击实体,就业压力抬升,实体融资成本需要进一步引降,存款利率下行刚性不仅对应银行息差收窄问题,或可还对应着局部金融套利问题。

至此本文核心结论已然明确:引降实体融资成本并维持银行合理净息差,下调存款利率已是不可避免。关键是利用超常规的存款浮动比例压缩还是诉诸于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我们倾向于认为实体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越大,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就越不可避免。

风险提示:

疫情影响超预期;国内调控政策超预期。

本文作者:广发证券宏观分析师周君芝,来源:郭磊宏观茶座,原文标题:《【广发宏观周君芝】定量测算:如果不动存款基准利率会怎样?》,见闻VIP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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