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纪录罚单!“汪氏父女”内幕交易健康元被罚36亿 提前获知马化腾入股信息

证监会称,马某腾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马某腾间接入股健康元事项,在公告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对健康元股价的影响印证了该信息的重大性。

内幕交易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打击对象。6月24日,证监会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

据证监会调查,在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鸿信行有限公司减持及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汪耀元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与汪琤琤共同控制多个账户并投入巨额资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构成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汪耀元、汪琤琤)》(索引号40000895X/)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耀元、汪琤琤使用“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21个账户大量买入“健康元”,共计获利9.06亿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汪耀元、汪琤琤违法所得9.06亿元,并处以27.2亿元罚款。

证监会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联络、接触型内幕交易行政违法案件,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法应予惩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内幕交易案前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而后才移送证监会管辖。

马化腾、欧亚平牵涉其中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金额巨大,更在于这起内幕交易案的内幕信息,涉及到业界多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其中就包括腾讯创始人马化腾、众安保险掌门人欧亚平。

欧亚平,也是这次交易中,汪耀元获取内幕信息的直接来源。

第一财经报道称,2014年底,朱保国准备减持鸿信行有限公司(系健康元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健康元股份,朱保国和母亲共同持有鸿信行100%股权。转让消息在业界传开,2015年2月中上旬,欧亚平对朱保国表示,愿意帮他减持健康元股票。

2015年2、3月份,朱保国向马化腾提出,希望腾讯公司入股健康元,之后,马化腾同意以其在香港的投资公司帮忙受让部分健康元股票。期间欧亚平与马化腾也有沟通。

2015年3月24日的晚上,众安保险融资成功酒会在中国香港举行。马化腾、欧亚平都出席了酒会,健康元实控人朱保国也在席间,汪耀元也在酒会上。

在这一场合,马化腾、欧亚平和朱保国三人针对前期市场传闻许久的股权转让合作,达成了一致。

公告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表示:

朱某国、欧某平、马某腾等作为相关当事人,参与了减持事项的动议、策划,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前述信息中的马某腾通过受让鸿信行股份间接入股健康元事项,在公告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对健康元股价的影响印证了该信息的重大性。

涉嫌犯罪线索优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称,始终高度重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履职尽责。既坚持刑事追责优先,对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优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并移送我会管辖的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不枉不纵。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贯彻落实好新证券法,把“严”的执法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构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立体多元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追责手段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为促进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