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公司: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证金公司
乙方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

7月3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官网披露的消息显示,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服务水平,证金公司对《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保证金细则》”)第十九条和《转融通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六十九条进行了修改,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根据公告,《保证金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内容修改为“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证金公司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申请提取担保资金的,还需满足证金公司关于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的规定。”

另外,《合同》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内容相应修改为“乙方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本次修改即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证金公司官网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