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互联网消费贷业务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2014年首款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京东白条”问世,2016-2017年行业进入发展黄金期。但野蛮生长过程中问题不断,2017年下半年开始一系列政策出台整顿行业发展乱象,行业迈向规范发展阶段。
- 互联网消费贷业务发展方向和商业模式
(1)互联网消费贷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对科技依赖度很高,其中大数据和模型输出能力是核心优势,大数据获取主要包括三种模式。
(2)现金贷遭严整顿,场景消费贷是发展方向。目前部分场景竞争过度,未来将加强精细化场景布局和农村金融消费场景等短板场景开拓。
(3)互联网消费贷模式主要有:自营贷款、ABS模式、联合贷款和助贷模式。其中自营模式对资本金要求高,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采用该模式较多;互联网机构由于缺少资本金,已经完成从自营模式到ABS模式再到联合贷款和助贷模式的转变,其中助贷模式已成为腾讯集团、蚂蚁集团和京东集团等互联网巨头的主流模式。
- 互联网消费贷市场格局:分化加速,巨头崛起
互联网消费贷市场参与主体包括持牌金融机构(传统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银行)和非持牌机构(电商平台、其他互联网公司、垂直分期平台和网贷平台)。其中,电商巨头下的消费金融平台凭借消费场景、获客和风控等优势迅速崛起,2018年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市场份额达37.2%。商业银行凭借低资金成本优势市场份额居第二位,2018年市场份额为13.7%;网贷平台、消费金融公司和垂直分期平台市场份额分别是9.6%、9.4%和8.3%,未来行业分化将加剧。
- 投资建议(略)
我国互联网消费贷市场空间广阔,但野蛮成长后已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场景化消费贷是发展方向。金融科技的深化将进一步提升业务创新速度和效率,未来市场分化将加剧,利好头部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和有资金优势的头部零售银行。
- 风险提示
行业政策超预期收紧,宏观经济下行带来信用风险加速暴露等。
报告正文
1、互联网消费贷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互联网消费贷是指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及互联网企业等借助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的以个人消费(一般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无担保、无抵押的短期、小额信用类消费贷款服务,其申请、审核、放款和还款等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本报告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主要指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下同)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业务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性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2014年2月,京东金融推出“京东白条”,拉开了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序幕,随后蚂蚁集团推出“蚂蚁花呗”,2015年各方开始大力布局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进入发展快车道。2016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行业创新不断涌现,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
但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各个互联网平台也开始暴露出诸多问题,2017年下半年开始行业进入整顿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整顿行业发展乱象,从P2P专项整治、规范现金贷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再到更底层的对于大数据违规行为的清理、非法放贷和民间借贷利率的规范等,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逐步进入规范健康发展阶段。
2、互联网消费贷商业模式
2.1科技赋能业务全流程,大数据和模型输出能力是核心
(1)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基础和核心——大数据
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普惠性、小额分散、纯信用无抵押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消费信贷市场中科技的重要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深化促进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其创新速度的效率。
其中,大数据运用是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基础和核心,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也可以称为大数据消费信贷业务,互联网消费信贷的贷前、贷中、贷后各流程都是建立在大数据的基础上。另外,大数据的运用能力和模型输出能力也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核心能力。
(2)互联网消费信贷大数据获取的三种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获取数据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互联网公司主要依赖自身电商平台或社交平台等互联网商业生态系统所积累的海量数据来获取用户信息,主要面对公司生态体系内的已有客群,授信一般采用白名单制度。以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服、京东集团旗下的京东数科为代表。
第二,传统商业银行利用自有账户或政府平台开放的数据信息自行搭建大数据平台,或通过与现有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获取数据,主要面向银行既有客户,客户资质要求较高。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大型商业银行,小银行难以获得大银行开展大数据信贷业务所用的数据。
第三,通过获取分散、多维度、低饱和度的第三方大数据(包括自己采集的数据和第三方数据),采用先进的大数据处理技术开展信贷业务的模式。该模式一般面向全网客户,实时审批授信,主要适用于中小型金融机构,以新网银行和垂直分期平台等为代表。
2.2场景化、精细化趋势日益明显,更注重客户体验
根据是否依托于场景、放贷资金是否直接划入消费场景中,可以将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分为场景消费贷和现金贷两大类,前者有明确的消费需求和资金去向,后者虽然名义用途也是消费,但实际难以追踪,不知道资金的最终去向。由于平台不可能完全覆盖各类生活场景,并且场景的布局和导流也需要积累,因此大多数平台一直同时具备两种形式的消费信贷产品,但两种产品同质化都是比较严重的。
(a)现金贷:代表产品有蚂蚁集团旗下的“蚂蚁借呗”、腾讯旗下的“微粒贷”、招商银行的“闪电贷”、宁波银行的“白领通”等。目前市场上现金贷产品设计和管理等都非常类似,不同的主要是额度和综合利率上的差异。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具备明显的资金成本优势,并且客户资质较为优质,因此大型商业银行的现金贷产品利率一般都比较低。
(b)场景消费贷:代表产品有“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目前消费贷场景集中在购物、住房、装修和旅游上,导致购物等某些场景领域竞争过度,但农村消费场景等却处于短板甚至空白。消费贷产品一般设置有免息期,蚂蚁花呗的免息期最高为40天,超过免息期后开始计算利息,蚂蚁花呗日利率可低至约0.02%,大部分贷款的日利率为0.04%或以下。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4倍,按最新发布的一年期LPR利率3.85%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对应的日利率为0.042%,对于部分非持牌机构的利率定价带来了一定的约束,对持牌金融机构的定价也会有间接影响。
现金贷遭严整顿,场景消费贷是发展方向,未来互联网消费贷的良性发展模式是 “实现依赖场景、反哺场景、扩大规模、搭建新场景”的横向循环扩张。
2017年12月1日,央行联合银监会共同下发 《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指出,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对于消费金融机构而言,场景越来越重要,而获取场景有自建场景或与第三方合作接入场景等模式,具有场景优势的电商平台在互联网消费信贷市场具备明显优势。
目前部分场景竞争过度,未来精细化场景布局和开拓农村金融消费场景、蓝领消费场景等空白场景将是新的发展方向,但这对平台的大数据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 轻资产助贷模式逐渐成为互联网巨头的主流模式
互联网消费信贷主流模式主要包括:自营贷款、ABS出表模式、联合贷款和助贷模式。
其中自营贷款模式对资本金要求很高,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采用该模式较多。互联网机构由于缺少资本金,已经完成从自营模式到ABS出表模式再到联合贷款和助贷模式的转变,其中助贷模式已经成为腾讯集团、蚂蚁集团和京东集团等互联网巨头的主流模式。
(1)ABS出表模式
ABS出表模式自2015年就已成为互联网机构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是为了规避资本金监管和降低资金成本以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2015 年10 月,京东金融的“资产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挂牌,互联网企业消费信贷ABS产品发行加速。同时,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纷纷加大了消费信贷ABS产品的发行。据统计,2017年消费金融ABS产品发行规模达4981亿元,较2016年增长了362%。
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放大杠杆进行表外融资的方式受限。
2017年12月初《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通知》对通过表外融资变相加杠杆的行为进行抑制,消费金融ABS发行规模在2017年达到阶段性高点,之后进入稳定发展阶段。
(2)联合贷款模式与助贷模式
2017年开始联合贷款模式逐渐成为主流,互联网巨头凭借流量和风控优势逐步演变成纯技术输出的助贷模式。近年来消费金融需求快速扩张,但互联网金融平台ABS出表模式被限制使得其面临严重的资本金约束,因此亟需找到新的模式以规避资本金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平台,尤其是巨头互联网平台在获客和风控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这阶段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加强与传统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合作,由银行提供资金而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提供客户和风控的联合贷款(助贷)模式盛行。
(a)联合贷款模式:互联网平台和持牌金融机构按一定的比例出资,或者互联网平台向持牌金融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客户出现了违约情况,互联网平台和持牌金融机构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或者以缴纳的保证金承担风险(风险承担比例可以协商)。在该模式下,由于互联网平台在获客和风控等核心环节上具备明显优势,因此一般可以分享比出资比例更高的利润。该模式本质上是风险共担的模式,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本金也有一定的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基本上会参与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
(b)助贷模式:由于互联网巨头平台在获客和风控上具有明显优势,联合贷款模式逐步演变成了纯技术服务的助贷模式。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初步风控之后将筛选出来的客户推送给持牌金融机构,持牌金融机构对客户再进行一次风控,对合格的客户发放贷款,并向互联网金融平台付一笔技术服务费。该模式下,互联网金融平台不承担任何客户违约风险,也不占用自身资本金,仅作为一个导流的平台收取技术服务费。由于助贷模式具备不占用资本金、不兜底的优势,逐步成为了互联网巨头的主流模式。
根据蚂蚁集团披露的数据,公司自营微贷业务净利息收入占微贷科技平台收入比重持续下降,2020年上半年为4.8%,较2017年下降了5.9个百分点,助贷(联合)贷款模式已经成为了互联网巨头企业的主流模式。
2.4 互联网消费贷成本收入构成
互联网消费贷业务收入来源包括分期手续费、利息收入、逾期罚息、通道费用以及其他服务费等;成本主要由系统搭建成本、资金成本、获客成本、运营成本、坏账损失以及其他成本组成。
提升收入的方式主要通过增加客户数或者提高单户生息资产规模,但客户下沉和提高单户信贷余额都意味着增加信用风险,对平台的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成本方面,一方面可以降低资金成本,但可控性较差,资金成本主要取决于宏观经济和流动性等宏观因素,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风控能力降低坏账损失,但与系统搭建成本、运营成本等呈负相关性,需要寻求平衡点。
对于当前互联网巨头主流模式——助贷模式,既没有资金成本,也不承担信用损失成本,其成本主要包括系统搭建成本、获客成本和运营成本等,但这需要建立在大流量数据基础上。对于一般的互联网消费平台而言,资金成本和风险损失成本仍是主要成本。
3、互联网消费贷市场格局:分化加速,巨头崛起
互联网消费贷市场参与主体包括持牌金融机构(传统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银行)和非持牌机构(电商平台、其他互联网公司、垂直分期平台和网贷平台)。
其中,电商巨头下的消费金融平台凭借丰富的消费场景、股东积累的大数据等优势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2018年市场份额为37.2%。商业银行凭借其资金成本优势、风险管控能力等优势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份额居第二位,2018年市场份额为13.7%。网贷平台、消费金融公司和垂直分期平台2018年市场份额分别是9.6%、9.4%和8.3%。
3.1 传统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市场中的最大优势就是低资金成本,同时风险控制能力和产品覆盖面等优势也较为突出。
银行系消费金融线下模式占比较高,但近年来加大了线上消费金融的投入,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主要模式是:银行自己搭建平台(主要是手机银行APP),自己开发产品,消费者可以直接在手机银行APP上申请贷款,以建设银行的“快e贷”、招商银行的“闪电贷”等为代表。
商业银行互联网消费贷目标客户基本为原有客户,对客户的信用要求高,难以覆盖无资产或无信用记录的客户群体。另外,商业银行的互联网消费贷以现金贷为主,与具体的消费场景结合度不高,服务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但近年来不少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加强网上商城等场景生态的布局,以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为代表的银行在场景构建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3.2互联网银行
目前纯互联网银行共4家: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新网银行、亿联银行,此外苏宁银行、众邦银行等银行也从事较多类似业务。
其中,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亿联银行和苏宁银行的大股东为互联网巨头,但网商银行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用户,微众银行、亿联银行和苏宁银行主要面向大股东生态体系内已有客户提供消费贷,一般采取白名单制度,根据从大股东购买的数据先行完成大部分客户的预授。
根据微众银行财报披露,截至2019年末,“微粒贷”已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近600座城市超过2800万客户发放超过4.6亿笔贷款,累计放款额超过3.7万亿元;授信客户中约77%从事非白领服务业,约80%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笔均贷款约8000元。
新网银行和众邦银行则面向全网客户,根据自己采集的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实时审批授信。其中,众邦银行消费金融信贷产品主要包括众保贷、众游贷和众车贷,主要围绕购车、旅游、家装几个消费场景。
3.3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开业,消费金融公司基于牌照优势、先发优势、人才优势等,近年来取得快速发展。
以招联消费金融为例,2020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规模921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了96%。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4.66亿元,同比增长17%。
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信贷审核标准相对较松、贷款额度更高,但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实力不及传统商业银行。
3.4 电商平台及非电商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基于其股东沉淀的大数据优势以及良好的用户体验、便捷的贷款审批、丰富的消费场景、深度的金融科技应用等,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行业内也呈现出“马太效应”现象。互联网巨头金融科技平台在获客、风控等核心环节具备优势,尤其是助贷模式兴起后,巨头互联网公司议价能力更强,因此在互联网消费贷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消费金融赛道上的互联网企业主要包括电商平台(以蚂蚁集团和京东金融为代表)和非电商互联网企业(包括腾讯、美团、滴滴,58同城、新浪、搜狐、网易、360、今日头条等)。
其中电商互联网平台由于具备消费场景优势,拥有稳定、高消费能力的用户,像京东白条、蚂蚁花呗、蚂蚁借呗等产品都领先市场且实现了快速扩张。
非电商平台由于缺乏消费场景,因此在互联网消费贷市场的发展相对较慢。另外,非电商平台由于缺乏消费场景,因此基本上都是现金贷,在现金贷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下,非电商平台未来如何与消费场景融合也成为一个不小的挑战。
3.5 垂直分期平台
垂直分期平台深耕细分消费场景,主要集中在教育、旅游、装修、租房和购物等场景。由于针对某一垂直细分市场,又无电商大数据优势,因此对平台风控要求较高,大部分分期购平台依赖互联网征信,坏账率较高。同时,垂直分期平台的融资成本也比较高高,因此近年来垂直分期平台逐渐向受托支付式模式转变,将债权打包至P2P等平台,P2P平台向投资者销售债权回笼资金。
3.6 网贷平台
在2016-2017年经历野蛮式增长后迎来行业重点监管,2019年12月末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数量已降到344家,成交量降至429亿元。网贷平台在客户流量、资金成本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此外,网贷平台与消费场景不产生直接联系,未来仍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
4、投资建议(略)
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市场空间广阔,但野蛮增长过后已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场景化消费贷是发展方向,未来将加强精细化场景布局和开拓农村金融消费场景、蓝领消费场景等短板场景。金融科技的深化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创新速度和效率,互联网企业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的助贷模式也将持续迭代升级。
未来互联网消费信贷市场将呈现分化加速,巨头崛起的市场格局,利好头部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和有资金优势的头部零售银行。
5、风险提示
(1)政策超预期收紧。近年来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法规频发,但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作为一个崛起的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不少的问题。如果监管政策超预期收紧,将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非持牌的机构冲击更大。
(2)宏观经济超预期下行带来信用风险的加速暴露。相对于按揭贷款,互联网消费信贷风险相对更高,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更大。如果宏观经济超预期下行,互联网消费信贷面临的信用风险也相对更大,尤其是对于尾部互联网消费平台可能会带来较大冲击。
(3)科技运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互联网消费信贷对科技具有很高的依赖性,全流程互联网化虽然具有便捷高效、节约成本等优势,但也意味着面临着模型搭建错误等系统性风险。
(4)对传统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可能带来较大冲击。目前,互联网企业的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但互联网消费信贷模式也同样冲击着传统银行市场,如沦为互联网巨头的资金通道,与客户脱媒等风险,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可能对部分银行带来较大的冲击。
本文作者:田维韦、王剑、陈俊良,来源:国信证券金融团队,原文标题:《数据金矿:互联网消费贷的模式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