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保监会
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厘清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分为总则业务准入业务范围和基本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厘清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待上位法颁布后适时发布实施。

附: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38821&itemId=951

本文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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