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上市公司监事“奇葩”了:超短线交易百次,不仅亏钱还被行政处罚

吴丹璐
罚款10万元

日前,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叶文钦短线交易的行政处罚书。

处罚书显示,叶文钦作为宏昌电子监事,于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3月3日间利用个人证券账户频繁买入卖出公司股票达数百次之多,累计买入金额约266.75万元,卖出金额约260.52万元。

作为上市公司的监事,明目张胆“快入快出”自家股票,这是什么原因?

根据上交所9月14日发出对叶文钦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叶文钦在四个多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39次,卖出61次,总交易多达百次。

上交所和广东证监局均认为叶文钦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另外,从处分决定书中也可以窥见叶的交易风格十分生猛,多次全仓买进卖出,俨然一副炒股“快枪手”风范。

上交所裁定,叶文钦在2019年末卖出其所持全部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的规定。

同时,叶文钦于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年报前10日买入108000股,卖出股票108000股,也违反了高管在窗口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由于叶文钦在2020年3月18日前才公开其股票买卖信息,其行为属于未按规定申报开户以及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经上交所核实,叶文钦后已将其全部股票交易所得3188.98元上缴公司,并承诺将其手中股份的未来出售所得归公司所有。

作为上市公司“董监高”管理层的一员,叶文钦本应是最熟知市场法规和操作流程的人,但这样庞若无人的违规操作和“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实在使人诧异。

最终,上交所对叶文钦做出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广东证监局则对叶文钦做警告处分,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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