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赶热潮,港交所探索SPACs上市模式

陈茂波表示,香港政府已要求港交所及金融监管机构研究推行SPAC上市机制。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政府已要求港交所及金融监管机构研究在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我们正在认真考虑此事”,但没有提供时间表。

陈茂波3月2日在接受彭博电视台采访时发表如上言论。他表示,在港推行SPAC机制的目的为增加新集资渠道,同时不减弱对投资者的保护。

昨日,由陈茂波担任主席的香港金融领导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上听取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港交所有关SPAC在环球金融市场的最新发展的简报。

香港金融领导委员会已要求上述两个机构“进一步探讨合适的上市制度以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同时保障投资大众的权益。”

早前曾有消息称,港交所正研究SPAC上市机制,不过港交所未对该消息作正面回应。

SPAC上市机制诞生于美股市场。SPAC是只有现金、没有实业和资产的“空壳公司”,可在纳斯达克或纽交所上市,上市后通常需要在两年内并购一家非上市公司,被并购的公司无需再进行其他行动,自动成为上市公司。

2020年SPAC上市模式成为火爆美股的上市路径。去年,共有229家SPAC公司在美股上市,募资总额高达760亿美元,占去年美国IPO总规模的59%。在2021年的前三周,新增SPAC IPO达56宗,募资总额达160亿美元,而传统IPO仅有9宗,募资总额仅有4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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