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在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总的目标是在全国形成相当于年煤炭消费量15%、约6亿吨的煤炭储备能力,其中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不少于2亿吨,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直接调度,另外4亿吨是企业库存,通过最低最高库存制度进行调节。
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已形成1亿吨政府可调度储备能力,布局上,储煤基地主要分布在煤炭生产集散地、消费集中地、主要铁路运输节点和接卸港口。政策上,国家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储备设施建设,加上其他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建设煤炭储备的积极性。管理上,建立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和储备动用投放机制,实现储备基地动态监测和调度管理“全国一张网”,确保在重点时段、关键节点能够及时有效发挥增加供应、平抑价格、保障急需的作用。
下一步,还将加快建设1亿吨以上储备能力,同时推动已投入运行的储备设施增加存煤,加强管理,加快周转,确保煤炭储备能够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本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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