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近3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2.74%

公牛集团表示,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牛集团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对于相关处罚,公牛集团表示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的价值回报。

公牛集团是中国插座龙头企业,目前产品线已涵盖转换器(即插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枪/桩,智能电工照明产品主要包括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等一系列产品。

最新半年报显示,公牛集团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8.20亿元,同比增长4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76.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1亿元,同比增长64.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2亿元,同比增长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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