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商务部等24部门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规划》文件提出,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健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
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全国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提升自主开放水平,有序减少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下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制定与负面清单相配套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制度。完善开放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服务贸易监测预警和开放安全审查。
《规划》提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大幅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在数字贸易方面,《规划》要求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进一步促进专业服务、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服务贸易业态创新发展。稳步推进数字技术贸易,提升云计算服务、通信技术服务等数字技术贸易业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权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数据贸易,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贸易模式。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线上支付、在线教育、线上办展、远程医疗、数字金融与保险、智能体育等领域,积极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签发区块链电子提单。
以下为通知全文:
商务部等24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党委宣传、网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国资、广电、统计、移民管理、中医药、外汇、知识产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等部门制定了《“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 统计局 移民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文标题:《商务部等24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