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重磅!新发交易和会员管理规则及31件细则 7大基本业务规则出齐

北交所规定,精选层公司在平移当日实施30%的股票涨跌限制;券商展业还需申请北交所会员资格;北交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申报和审核股票公开发行方面,新增撤回申报与终止发行的决议、信披规定。

11月2日周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均自11月15日起施行。

至此,北交所的7件基本业务规则全部发布,开市运行的基础制度除了本周二的2件规则,还包括9月17日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10月发布的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的适用要求等相关业务规则,持续做好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北交所顺利开市和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北交所基本延续新三板精选层交易制度 精选层公司平移当日实施30%的股票涨跌限制

相比新三板精选层交易制度,本次发布的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主体内容没有变化。

规则整体延续了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可见确保市场交易稳定性和连续性的意图。

本次规则规定,北交所试行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或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对于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精选层)挂牌公司,规则规定,在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

交易规则规定,北交所可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其中,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每个交易日的9:15 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 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成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若盘中交易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北交所可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若盘中交易价首次涨跌幅超过60%,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 10 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 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明确北交所允许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具体情形

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规定,可以办理协议转让的具体情形包括: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股份转让、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股东间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北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规定了协议转让的价格要求、股份性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为便利投资者,北交所支持投资者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办理材料。

券商展业还需申请北交所会员资格

按照本次公布的会员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对于已取得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如计划在北交所开展业务,需要申请取得北交所会员资格。

考虑到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交所的业务延续性和市场关联性,北交所将为主办券商及其投行子公司申请会员资格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申请通道,保障证券公司相关业务的有序衔接。

北交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本次发布的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交易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规则明确会员资格取得、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并对会员日常业务管理机制提出要求。在合规和风控方面,该规则重点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健全信息隔离制度。

客户管理方面,规则要求会员对客户与产品进行适当性匹配,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交易,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则还要求,会员有效管理客户使用交易信息行为,不得滥用证券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新增撤回申报与终止发行的决议、信披规定

在股票公开发行的申报与审查方面,按照试点注册制要求,本次发布的配套细则《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业务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查》提出以下新的要求:

  • 增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事项的相关规定。完善内幕报备文件格式、明显异常交易的处理与披露要求,与重组、再融资等其他业务实践保持一致。
  • 增加监事会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意见、审计报告基准日后的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等文件。
  • 在修订审核阶段,增加撤回申报与终止发行的决议、信息披露规定,简化延期回复与委员回避申请的程序、由发行人或保荐机构盖章即可。
  • 增加衔接注册程序的规定,包括:增加中国证监会要求进一步问询、反馈回复以及函件领取送达的具体要求,增加上市委会议后至上市交易前的重大事项处理。

此外,在报送方面,北交所称,其审核通过后,直接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及申报文件。

会员管理规则根据意见做两处调整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16条意见建议,北交所对试行会员管理规则内容做出两方面调整,包括:

  • 一、修改会员应报告情形,对“最近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净资本计算表”不再要求变更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
  • 二、根据交易所可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种类,对会员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配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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