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板块利好来了!美商务部宣布亚洲光伏制造商“反规避调查”不予立案,称未低于正常价格销售电池

上海证券报
此次向商务部申请调查的是一个由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匿名构成的组织,而美国太阳能项目开发商则强烈反对对新关税的任何调查。

中国光伏业迎来利好。

今天早间,美国商务部下发的一份公告显示,其已拒绝了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发起调查的请求,认定亚洲公司没有以低于正常值的价格销售光伏电池。

公告文件称,“在A-SMACC关于规避调查的请求中,A-SMACC声称,根据相关条款,某些中国公司和政府实体及其他行为可能会对其成员的竞争地位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法案777(b)(2)和19 CFR 351.304(d)(1),我们不会考虑,并拒绝A-SMACC 2021年8月16日的规避调查请求。”

A-SMACC是一个由匿名企业构成的“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反对中国规避行为”组织。

今年8月25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曾发布消息称,当地时间8月16日,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特定生产商生产的、用产自中国的硅片等上游部件在越南、泰国或马来西亚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特定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分别发起反规避调查。

此次反规避调查申请的列名越南企业包括天合光能(越南)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越南)有限公司、中电电气(越南)光伏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光伏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集团、晶科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列名泰国企业包括阿特斯阳光电力(泰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泰国)有限公司、腾晖光伏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正泰太阳能(泰国)有限公司。列名马来西亚企业包括晶科能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古晋隆基(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起诉方称上述公司从中国生产商进口硅片等上游部件及其他生产加工材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进行简单加工形成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美国,以此规避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据美国海关统计,2020年美国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进口涉案光伏产品金额共计50.3亿美元,同比增长约69%。而该项调查可能导致对来自这些国家的光伏产品征收关税。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机电商会随后联系相关企业积极应对,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帮助。

2011年11月8日,美对我特定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对涉案中国企业施加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

“随着全球节能减排大趋势确立,光伏这个主赛道被中国企业占据引起了一些国家光伏制造商的不满,因此而产生的贸易摩擦纠纷会增多。但中国光伏在全球的成本竞争力极强,很多国家可能根本没有条件做到如此低的成本。另外,我们产业链配套完善,因此海外国家追赶中国光伏的难度较大。”一位不愿具名的电新研究员说。

事实上,和当地制造商行为迥异的是,美国太阳能项目开发商一直在强烈游说反对商务部对新关税的任何调查,称仅这项调查就会吓到他们依赖的外国太阳能生产商,并削弱对实现美国气候变化目标至关重要的行业。

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表示,提交给商务部的申请要求对来自马来西亚、越南和泰国的进口晶硅光伏组件和电池征收50%-250%的关税,这三个目标国占美国所有进口组件的80%。协会称,关税可能会危及到2023年美国18吉瓦太阳能项目的开发。

SEIA首席执行官阿比盖尔·罗斯·霍普(Abigail Ross Hopper)表示:“这些草率的请愿书会给成千上万的美国家庭带来可怕的威胁,这些匿名请愿者不仅要求商务部曲解美国法律,而且还要推翻这十年来在太阳能贸易案中做出的决定,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少数匿名请愿方受益,却以牺牲美国的整个太阳能经济为代价。”

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merican Clean Power Association)此前也在一份声明中称:“启动这项调查将对我们国家的能源目标和太阳能行业23万美国雇员造成长期的破坏性后果。”

 

本文作者:陈其珏,来源:上海证券报,原文标题:《光伏板块利好来了!美商务部宣布亚洲光伏制造商“反规避调查”不予立案,称未低于正常价格销售电池》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