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头版评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会改变

经济日报

近日,美国证监会公布了《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个别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工作,引发市场关注。中国证监会对此回应称,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对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地持开放态度,充分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

选择合适的上市地,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自主选择。长期以来,我国监管部门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融资发展,此次回应更是再次明确,我国坚持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政策取向一以贯之、不会改变。

我国资本市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多年来始终坚持在改革中发展、在开放中进步、在合作中共赢。即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步伐也没有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

一方面积极“引进来”,不断拓展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外资参与A股市场投资渠道,吸引越来越多外资跑步入场;另一方面支持“走出去”,近期我国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防范化解相关风险,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融合共赢,以实际行动让我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不断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展示出既发展自身也造福世界的大国胸怀。

反观个别国家,近年来把资本市场监管政治化,无端打压中国企业,胁迫中国企业退市,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治理念,严重削弱全球投资者对于经济全球化的信心,还让本国投资者失去许多优质投资机会,最终损害自身利益,实为不智之举、不义之举。

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各国金融市场环环相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走向未来需要继续深化开放合作。尤其是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中美两国承担着特殊国际责任和义务,拥有广泛而重要的共同利益,更应当摒弃零和博弈思维,以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态度,就加强跨境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议题加强对话,寻求一条双方都能接受的合作路径,为促进全球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作出贡献和表率。

客观来说,在美《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推出后,预计短期内企业赴美上市难度将有所加大,脚步会有所放缓。但中美监管部门也正在就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积极开展多轮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同时,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持续优化,境内企业发行上市的选择也将日益丰富。因此,企业完全可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主选择在境内或境外市场上市。

还应当看到,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未来全球经济金融发展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大门将进一步敞开,这将更好地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也为各国投资者广泛参与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遇。

本文作者:金观平,来源:经济日报,原文标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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