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提议做空新规:卖空者提供月度数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拟要求些投资者机构或将被要求每月向SEC报告他们与卖空相关的活动以增加该领域的监督透明度。新规将适用于持有至少1000万美元空头头寸或相当于总流通股2.5%以上的机构经理。

美东时间2月25日周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示其正在考虑一项新规,一些投资者机构或将被要求每月向SEC报告他们与卖空相关的活动,从而使SEC首次向公众提供详细的卖空数据,包括额空头头寸的汇总数据以及每日卖空数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Gary Gensler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

SEC一致投票提议制定规则和修正案,扩大投资公众和监管机构可获得卖空相关数据的范围。

我很高兴支持这项提案,因为如果被采纳,将加强我们市场中一个重要领域的透明度,而这一领域将从更大的可见度和监督中受益。

Gensler表示,新的规则制定将适用于持有至少1000万美元空头头寸或相当于总流通股2.5%以上的机构经理。

对公众和委员会来说,更多了解这个重要的市场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压力或波动的时候。拟议的规则将有助于委员会处理未来的市场事件,在透明的需求和价格发现过程之间取得平衡。

早在2005年SEC就设立名为Regulation SHO的条例限制裸卖空行为,该项条例规定投资者在进行股票卖空时必须要有充分理由确保自己有能力在交易结算前持有要卖空的股票否则就要补仓,不然就算违约Fail to Deliver,如果事后被发现裸卖空者有抛空或狙击股价的嫌疑,则算犯法。

“裸卖空”是指投资者没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卖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在股价进一步下跌时再买回股票获得利润的投资手法。进行“裸卖空”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买入股票,交易即获成功。由于“裸卖空”卖出的是不存在的股票,量可能非常大,因此会对股价造成剧烈冲击。

投资者认为卖空者操纵市场、可能存在欺诈行为以及缺乏卖空交易公开数据的问题依然翠在。此次提议的新规试图通过进一步增强市场透明度以弥补这一问题。

按照设计,新规定将增加所谓的“买入-回补”的披露,卖空批评人士可能会欢迎这一规定,因为它将旨在进一步遏制所谓的“裸卖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交易员利用不存在的股票做空上市公司的股票。

去年年底,SEC提出一项规则,要求向卖空者出借证券的经纪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出借后15分钟内向金融业监管局等监督机构报告每笔贷款的数据。

SEC表示,鉴于其最新的规则修改建议,其延长了对该规则的公众评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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