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周二,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通知》指出,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的,一是对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取消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定;二是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也就是说,落户就有购买二手房资格。非杭州市户籍社只要社保缴满12个月,就可以购买二手房。
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即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
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三、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