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业内认为,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新能源+乡村振兴”方案,具有借鉴意义。
《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在吉林省9个市(州)以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省共计9034个行政村未开展乡村振兴工程,各县(市、区)行政村数量以省民政厅提供数据为准)。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
据悉,项目将采取政府全资、企业出资、政府企业合资三种投融资模式。三种模式的收益分配各不相同,其中,企业全资即企业与政府签定捐赠协议,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按照风电3000小时、光伏1500小时测算,原则上每100千瓦风电项目或每200千瓦光伏项目捐赠金额不低于3万元,具体捐赠金额以实际发电小时数为准。
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多次提到,推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一方面,推动乡村振兴与风电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将为风电产业打开一个广阔的增量市场,进而保障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发展风电产业,分散式会成为更多的选择,将进一步丰富风电项目的开发模式。此外,通过充分利用分布于农村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的闲置土地,能够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有效化解目前阻碍风电产业发展的用地问题。
本文作者:李苑,来源:上海证券报,原文标题:《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 全国首个省级“风电下乡”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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