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内地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换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互换通”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
二、“互换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稳步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丰富境外投资者参与渠道。
三、“互换通”遵守两地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北向通”遵守现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政策框架,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便捷境外投资者进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对冲。可交易标的初期为利率互换产品,其他品种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放。
四、香港与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互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香港与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五、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互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制定和系统建设、回应市场参与者实际需求、获得相关监管许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互换通”。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互换通”正式启动。
“互换通”联合公告答记者问
问:“互换通”推出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2017年以来,“债券通”南北向通的先后推出,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2021年全年,境外投资者达成人民币债券交易11.47万亿元。截至2021年年末,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债券规模达到4万亿元,约占全市场总托管量的3.5%。随着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度上升,其利用衍生品管理利率风险的需求持续增加。
从银行间衍生品市场来看,自2006年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来,人民币利率互换作为主要品种,经过多年稳步健康发展,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参与主体日益丰富、风险管理功能有效发挥,2021年成交21.1万亿元。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人民银行持续推动银行间利率衍生品市场稳步开放,利用内地与香港两地金融市场良好的合作基础,采取类似“债券通”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连接方式,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内外电子交易平台、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的互联参与境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
问:推出“互换通”具有哪些方面的积极意义?
答:第一,有利于境外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互换通”的推出可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利率互换管理风险,减少利率波动对其持有债券价值的影响,平缓资金跨境流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第二,有利于推动境内利率衍生品市场发展。推出“互换通”后,境外机构带来差异化需求增加,辅之以高效电子化交易、紧密衔接的交易清算环节等优势,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推动银行间利率衍生品市场进一步发展,并形成良性循环。
第三,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作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互换通”的推出是对“十四五”规划关于强化香港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的具体落实,有利于增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合作。
问:“互换通”在现行银行间衍生品市场框架下开展了哪些创新?
答:在坚持现行银行间衍生品市场发展道路的基础上,“互换通”全面借鉴了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成熟经验和整体框架,对接境外衍生品市场最新发展趋势,以电子化交易、中央对手方清算为核心优化了现有流程,提高了交易清算效率。
“互换通”下,境内外投资者可通过相关电子交易平台的连接开展交易,不改变交易习惯。同时,“互换通”创新了衍生品清算机构互联模式,由两家中央对手方共同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人民币利率互换的集中清算服务。境内外投资者可在遵从两地市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便捷地完成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交易和集中清算。
问:“互换通”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有什么考虑和措施?
答:有效防范风险是金融衍生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在推进“互换通”工作中坚持的核心原则。“互换通”下,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保证交易秩序和控制市场总体风险。“互换通”采用报价机构交易模式,发挥报价机构稳定市场的作用。参考沪深港通机制,初期实施总量管理,在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
二是强化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间的风险管理安排。综合考虑国际上金融衍生品交易、清算结算、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将电子化交易和中央对手方清算相结合,制定稳健合理的系统连接安排,确保“互换通”业务严格遵守宏观审慎原则,全环节多层面采取风控措施,重点防范跨市场风险溢出,织好防护网。
三是深化监管合作。人民银行将与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等部门保持紧密沟通,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密切合作。
问:“互换通”实施有没有具体时间表?
答:“互换通”将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下持续推进。当前,人民银行将会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制度办法,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指导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做好规则、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加强市场沟通培育,引导市场成员做好交易前准备工作,在6个月之后项目上线。
本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原文标题:《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互换通”联合公告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