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稳增长“22条”: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

东方网
上海市政府表示,要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及时落实国家政策措施,加力巩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和建议的基础上,上海近期制定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22条”)。

在着力扩需求稳增长方面,主要是从投资消费、外贸外资、重点产业等供需两侧同步发力,为全年经济增长提供助力。

具体包括四条政策: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用好国家新增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和专项债结存限额,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持续投放面向市民的体育消费券,对本市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实施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支持。

三是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多措并举为企业降成本简流程,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条件,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四是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加快升级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二转二”开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加快布局发展,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延长缓税补缴期限。支持平台企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东方网记者薛宁薇、柏可林,来源:东方网,原文标题:《上海推出稳增长“22条”: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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