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大幅调低!深圳回应

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政府表示,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广东全省统一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的个人账户月计入比例已在广东多个城市先行试点执行,今年12月1日起,深圳市也将按要求执行。

近日,深圳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将下调的消息引发热议。

事情起因于深圳市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中提出,按缴费基数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其余部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根据安排,这项调整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后,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消息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大讨论。

11月22日,记者就此事向深圳市政府热线进行了咨询,深圳市政府方面表示,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广东全省统一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的个人账户月计入比例已在广东多个城市先行试点执行,今年12月1日起,深圳市也将按要求执行,也是全省最后一批按此标准执行的城市之一。

每月个人医保账户计入金额将减少60%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明确与其他门诊待遇的衔接、明确普通门诊统筹的就医管理、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规范并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此次改革主要适用于参加深圳医保一档的职工参保人(以下简称一档参保人)。一档参保人按缴费基数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缴纳6%。

当前执行的政策是,个人缴纳的2%及用人单位缴纳的3%计入个人医保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剩下3%进入统筹基金。从今年12月1日起,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按照最低缴费基数7778元月薪计算,医保缴纳金额每月622.24元。过去,有388.9元会计入个人医保账户,有233.34元会计入统筹医保账户;12月1日开始,进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金额缩减为155.56元,而进入统筹医保账户的金额将增至466.68元,个人医保账户计入金额缩减六成。

深圳回应

在职职工本人缴纳的医保费还是归个人账户,但单位缴纳的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引发市民热烈讨论,对此,深圳市政府热线回应称,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全省统一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我市按要求执行。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表示,改革后,个人账户每月新增划入额度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会吃亏。

首先,改革后,参保人缴费负担不变,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变,仍然归个人使用,还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同时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其次,通过权益置换,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最高报销75%、退休职工最高报销80%,个人账户“薄”了,保障待遇“厚”了。

普通门诊也可享统筹待遇了

此次改革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一直以来,一档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主要刷医保个人账户(俗称医保卡里的钱)。改革后,深圳一档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也能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了(俗称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达50%以上。

举个例子:参保人小张到三级医院看门诊,抽血化验的200元,全部刷医保卡个人账户。改革后,同样的200元,医保统筹基金先支付110元,剩下的90元由个人账户支付。

多地医保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深圳方面表示,这是一项由国家顶层设计、广东省出台文件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重大改革,深圳市按规定执行。

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

记者留意到,目前多地已经明确了改革时间表。

今年8月19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

四川省也印发了《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2023年1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计入个人账户。湖南长沙也从2023年1月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上海也已经明确,2023年7月1日起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计入统筹基金。

山东省德州市近日也印发《德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2024年1月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原文标题:《12月1日起,大幅调低!深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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