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改委:设民营经济发展局 目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近日,中央编办也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相信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民营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

丛亮表示,近期,发改委正在抓紧组织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方面,充分发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建立的投贷联动的机制的作用,向有关银行推送了首批715个民间投资的项目。同时,正在抓紧委托相关方面开展评估,力争尽快向证监会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

国家发改委还在积极推进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动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建立民间投资工作协调评估机制等工作。

丛亮还表示,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其他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司局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进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工信部:目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 民营企业占95%左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狠抓政策落实,近期,我部将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一体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新培育100家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三是举办中德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大会、第12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徐晓兰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服务精准供给。建立贯通国家、省、市、县各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广泛汇聚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服务等信息,实现与中小企业的精准适配。实施融资促进活动,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工信部也将以优质企业的培育,特别是以专精特新为着力点,促进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徐晓兰表示,截至7月底,我国已经成功培育了21.5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和9.8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1.2万家是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了95%左右的比例。此外,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到了A股上市企业的30%以上。而在今年1到7月份新上市的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占比达到了60%。这充分展现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发挥各类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进一步促进“小个专”党建与服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发挥好引领作用。通过多措并举,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意见》带来的各项政策红利,持续增强发展信心,让“小个头”迸发出“大能量”。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标题:《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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