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外商投资条例的征求意见稿 着力促进资金跨境流动便利化

上证报
北京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企业类型;强调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体系,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和市区联动,拓展境外招商渠道。

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发布其牵头起草的《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就文件内容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事项于9月20日至10月19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在投资促进方面,《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及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明确有关单位可以按照法定权限制定相关促进和便利化措施;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企业类型强调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体系,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和市区联动,拓展境外招商渠道。

在投资便利方面,《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了数据跨境、资金跨境流动、再投资、人才等要素方面便利措施。其中提到,北京市按照国家规定,支持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转移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资金跨境流动的相关规定有依据、有突破、有新意。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跨境流动自由在《外商投资法》中有相关规定。今年6月发布的国发9号文提出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对此提出了‘且无延迟’的更高要求。这次征求意见稿准备推广到北京市全市,体现了北京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勇气,有利于资金跨境流动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对人民币国际化等也具有重要意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数据跨境流动的关注度也很高。《条例》征求意见稿称,北京依法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崔凡表示,这一条和国务院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的要求基本一致。《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具体措施”,这将有利于相关制度和便利化政策加快落地。

崔凡表示,这一条和国务院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基本一致。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再投资便利化的相关促进措施。包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免于外汇登记。税务、商务等部门应当辅导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享受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相关税收政策。

北京市商务局在起草说明中表示,通过立法推动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进一步推动本市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北京按照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要求,进一步总结外商投资工作经验、梳理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按照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打通堵点、推动共治的思路,努力为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本文作者:陈芳,来源:上证报,原文标题:《北京发布外商投资条例的征求意见稿 着力促进资金跨境流动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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