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1月22日发布。
意见提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整体分为7个部分。在总体要求中,方案提出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先行先试,坚持系统观念、协同高效,坚持共建共享、精细治理,坚持依法依规、守牢底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案作出5方面具体部署: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及时总结评估。
本文来源:新华社,原文标题:《新华社权威快报|新方案发布,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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