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告,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此外,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指定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刘晖自2024年7月10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刘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由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代行董事长职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刘晖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公开资料显示,刘晖1970年2月出生,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1992年至2005年,她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2005年至2009年期间,她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人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她自2024年5月起担任中国人寿执行董事。自2023年7月开始担任中国人寿副总裁。自2023年12月起担任中国人寿首席投资官。自2024年7月起代行中国人寿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4年1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董事。自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