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19日报道称,欧盟计划迫使前去设厂的中国企业将知识产权转让给欧洲企业,以换取欧盟补贴。报道称,欧盟在收紧清洁能源技术贸易政策,而上述计划为该行动的一部分。
报道引述两名欧盟高级官员的话称,在即将于12月进行的一项补贴规模达10亿欧元的新能源电池开发项目招标中,欧盟将引入要求中国企业在欧洲设厂并分享技术诀窍的新条款。他们表示,以此为试点,欧盟的做法可能还会推广到其他补贴计划中。
针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等产品,欧盟不断推进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上月欧盟委员会确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欧盟也对申请氢能补贴的企业采取更严格标准,要求用于生产氢气的电解槽最多可有25%的零组件采购自中企。
报道还称,欧盟推进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之际,人们也加深了对欧盟经济疲软以及不借助高质低价的进口产品能否实现其气候目标的担忧。“欧洲改革中心”高级研究员科纳戈警告称,对中国相关产品采取更强硬的立场,可能会对欧盟的绿色低碳努力产生反作用。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企业间进行技术转让,应依据合作约定,这往往是市场主体自愿的结果。如果欧盟希望与中国企业合作并获得中国技术,那么最好尊重市场规律、企业意愿,由企业协商解决。
霍建国认为,如欧盟动用行政力量迫使中国企业转让技术,不仅会破坏中欧企业间正常的合作秩序,还将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他说:“技术交流与合作会经常出现,企业间合作在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自然而然就会发生。欧盟现在迫不及待要求中国企业转让技术,体现出了欧盟面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焦虑心理。”
相对于欧盟的做法,霍建国认为,中国越来越重视在法律以及营商环境上保护外企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也规定,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本文作者:倪浩,文章来源:环球时报,原文标题:《外媒爆“欧盟计划迫使前去设厂的中企转让技术”,专家警告:可能起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