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吃5张罚单!国都证券负责人被约谈,项目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资事堂·成静翌
涉及债券承销个别项目

2026年5月15日,北京证监局连发5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的违规行为。

公司主要负责人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项目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项目组成员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年,浙商证券完成对国都证券部分股权的收购,并成为其大股东。浙商证券在2025年还总结国都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线条,投行业务围绕“项目维护、严控风险、突破困境”推进工作。

然而国都证券收到的这一份罚单显示,该公司投行业务,尤其是债券承销业务的合规与审慎,仍然需要进一步增强。

承销核查不审慎,国都证券及4名员工同日受罚

根据北京证监局披露的信息,经查,国都证券在公司债券承销个别项目中,存在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及相关销售收入真实性、应收账款和存货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真实性等问题,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国都证券主要负责人按我局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与此同时,该违规项目的4名人员也未能幸免。

唐大为、彭家华、卢頔作为项目组成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而扈海天作为项目负责人,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扈海天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合规整合任重道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罚的国都证券,在一年多以前,成为浙商证券版图中的重要一块。

2024年3月,浙商证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合计受让上述企业持有的19.145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月,浙商证券通过竞拍方式受让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7.6933%国都证券股份,并于5月27日签署了相关《产权交易合同》;6月,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受让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嘉融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7.4159%国都证券股份,并于6月7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2024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向国都证券下发了《关于核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对公司依法受让国都证券约19.97亿股股份(占国都证券股份总数34.2546%)无异议,并核准浙商证券成为国都证券主要股东,核准浙江省交通集团成为国都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12月26日,以上合计约19.97亿股国都证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全部划转至浙商证券。股份变动完成后,浙商证券持有国都证券1,997,043,125股股份,占国都证券总股本的34.25%。

浙商证券在2025年还总结国都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线条,投行业务围绕“项目维护、严控风险、突破困境”推进工作。加强存续期债券风险管理,强化信息披露与监测。股转挂牌与持续督导业务团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聚焦客户深度服务与风险管控,深耕存量优质客户。

然而国都证券收到的这一份罚单显示,该公司投行业务,尤其是债券承销业务的合规与审慎,仍然需要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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